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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司法第一貪“黃松有案” | |
http://www.CRNTT.com 2010-01-16 12:27:08 |
【事件回顧】黃松有案始末 關於黃“落馬”的原因,有媒體稱主要涉及三大問題:涉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巨額錢款;違反規定,收受禮金;生活腐化。但經過審查,目前初步認定的其涉嫌罪名只有一個——受賄,涉案金額在400萬元左右。 據悉,最高院尚有4名處級以上法官牽涉黃案,其中一人被“雙規”,另外3人在等候組織處理。而最早受“牽連”的是最高院立案庭審判員李軍。去年9月中旬,李軍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法院認定的受賄數額是10萬元。 中共中央紀委對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黃松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款;違反規定,收受禮金;生活腐化。 黃松有的上述行為嚴重違反黨紀政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黃松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08年10月15日,黃松有被中紀委立案審查,並被採取“雙規”措施。 2008年10月28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決定免去黃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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