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扁 檢驗臺灣檢察法院的最好機會 | |
http://www.CRNTT.com 2009-01-08 15:19:26 |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但已被民進黨關掉。”惟有建立公平、公正、公開的審訊流程,才能杜攸攸之眾口。蔡守訓法官所面對正是如何建立典範,務必使陳水扁之審禁得起社會的檢驗。回過頭來說,如果陳水扁仍然頑強死不認錯,在強大的輿論氛圍下,陳水扁有被輕判的可能嗎? 十九世紀下半葉,英國文壇大才子王爾德(Oscar Wilde)於一八九五年因同性戀被判兩年徒刑,在此之前,他正是歐美社交界最耀眼的明星。受此重大打擊後,王爾德一蹶不振,他在獄中寫下了有名的《獄中書》,在書中下了一個結論:“現在的我只有一樣東西,那就是完全的謙遜,而這也是你唯一擁有的東西。”一生自負的王爾德,在他短短生命四十六歲的晚年,畢竟理解“謙遜”的意義,如果他在聲譽如日中天之際深悟此道,或許不會低估敵人用“同性戀”對他的指控,或許他能以“謙遜”胸懷創作出更偉大的作品,他的下半生或許因之改寫。 扁正受到主流民意的制裁 陳水扁在公元二○○○年當選“總統”,如果他體驗“謙遜”的意義,他不致在二○○八年交卸“總統”職務半年後就被羈押入獄中,而且還即將面臨冗長且痛苦的三審審判,更遑論被求以“最嚴厲制裁”(就是無期徒刑)所面臨的刑期。陳水扁是否“厭倦了登高,故意步入深淵”,我們無從得知;但可以確定的是:陳水扁與吳淑珍的“慾望成為一種病態或瘋狂狀態,或者兩種都是”,那都是“由日常生活中每個小動作形成”。王爾德在獄中做了深沉的懺悔,以自我流放終結一生;陳水扁不曾做過類似王爾德般的反思,仍然在做無意義的困獸之鬥,隨著起訴乃至兩度聲押與羈押,陳水扁所受到的支持與同情卻愈來愈少,這就是主流民意的制裁。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轟動台灣政商界的“王又曾家人掏空力霸東森案”一審宣判,王家子女都被判以十多年甚至二十年的重刑,兩位前任“財政部長”還被移送起訴。“力霸東森掏空案”比起陳水扁的四大案,也不過是“小巫見大巫”而已,“力霸東森案”無異揭開了二○○九年“世紀大審”的序幕,也就是台灣有史以來首次審判一位卸任“總統”;審判陳水扁固然是司法一小步,但其所樹立的典範,將是邁向司法獨立的一大步。 對檢察、法院的一次重大檢驗 “問題不在大小,關鍵在於態度。”自去年八月上旬“瑞士海外洗錢案”爆發以來,陳水扁即頑強抵抗特偵組的調查,他先強調此為“選舉結餘款”;等到南港展覽館案、龍潭土地案次第爆發以後,陳水扁又改口為“政治獻金”;等到特偵組起訴前後,陳水扁又改口為“政治迫害”、“司法迫害”、海外賬戶係“台獨建國基金”。這種“死不認錯”、“萬方有罪,罪不在朕躬”的“死鴨子嘴硬”態度,在周占春法官予陳水扁“無保釋放”後如同火山爆發,在排山倒海的輿論壓力下,併案後的法官蔡守訓再度收押陳水扁。如果陳水扁有悔改、認罪態度,社會輿論或許會放他一馬,但正如希臘古諺:“性格決定命運。”陳水扁是注定非坐牢不可。 在“無保釋放”的十多天期間,陳水扁雖然低調以對,但他又改採另一個“烏賊戰術”,透過雜誌將李登輝所涉及的海外匯款、幻象購機佣金案曝光,“項莊舞劍,意在沛公”,陳水扁拖李登輝下水,就是要“分散風險”,讓特偵組對李登輝展開調查。如果李登輝被起訴,兩位前後任“總統”都面臨審判,“代誌大條”,輿論就會逼使馬英九予李、陳兩人特赦。陳水扁的如意算盤尚未打完就回籠,加上對李登輝的指控缺乏具體有力證據,反彈回來就傷了陳水扁。當陳水扁第二次被羈押,外界聲援力量幾乎毫無動靜,“再而衰,三而竭”,陳水扁的死纏爛打,事實上是把自己拖入了死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