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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對台貿易壁壘調查的影響

http://www.CRNTT.com   2023-08-04 00:09:14  


表1:貿易壁壘的主要類別及典型實施舉措
 
  (二)貿易壁壘的主要類別

  大陸商務部每年發布的《國別貿易投資環境報告》將貿易壁壘細分為14個類別②,具體見(表1)。

  基於上述各類貿易壁壘措施,針對產品價格要素的反傾銷措施較常見,但此類措施易導致貿易夥伴採取同樣的報復性措施。由此,近期貿易壁壘側重於技術壁壘,主要包括:綠色壁壘、專利權限制等。其中,綠色壁壘是指通過立法規定本國進口他國產品時,該產品須滿足的環境因素指標。其中的碳排放指標是主要指標之一。同時,專利權限制已成為近期國際貿易訴訟的集中點。

  二、ECFA簽署以來兩岸經貿不平衡發展特徵分析

  2010年6月29日下午,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重慶正式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ECFA是一個具有兩岸特色的綜合性協議,涉及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經濟合作以及爭端解決等廣泛經貿議題。初期,兩岸協商首先實施貨物貿易及服務貿易早期收穫計劃。

  (一)ECFA早收清單中大陸與台灣雙向開放的不平衡

  一方面,在ECFA貨物貿易協議早期收穫清單中,大陸將台灣539項貨品列入早期收穫清單,其中,包括大陸主動開放的18項農漁產品,同時覆蓋石化、機械等惠及台灣中小企業和廣大基層民眾的產品。2009年,早期收穫清單產品約占台灣對大陸出口總額的16.1%。與此相對應,同期台灣僅將大陸267項貨品列入早期收穫清單,衹占大陸對台開放的早收清單貨品的49.5%,同時將農產品排除在清單之外。而且,台灣對大陸開放的早期收穫清單產品僅約占台灣自大陸進口總額的10.5%③。此外,ECFA貨物貿易協議的早期收穫產品分兩年3階段實施降稅,已於2013年1月1日全部降為零關稅;另一方面,在ECFA服務貿易早期收穫清單中,大陸對台灣開放11項,其中3項為金融服務業;而台灣對大陸開放僅9項,其中衹有1項為金融服務業。由此,在ECFA早收清單中,無論市場開放廣度還是深度,大陸對台灣主動推行單方面經濟讓利,凸顯大陸對島內民眾的善意和支持兩岸經貿合作的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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