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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毅夫:台灣的閩南人、客家人和福佬客

http://www.CRNTT.com   2021-05-31 00:02:10  


汪毅夫(來源:中評資料圖)
  中評社北京5月31日電(作者 汪毅夫)主持人李鵬教授,學界的各位朋友,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大家好!

  陳孔立教授囑我談談“福佬客”的話題,於是我有了今天的講題。我今年70多歲了,上有90多歲的老師陳孔立教授在看著我做功課、寫作業,給我指導和鼓勵,還親自到圖書館查了材料告訴我。想想吧,這有多麼美!我半夜醒來都會笑。退休後,“半日讀書,半日閑坐,半夜寫作”已經成為作息習慣。我確實經常半夜醒來就笑,然後開始寫作。              

  閩南人也叫福佬人。閩南人和客家人是漢族的兩個民系。在台灣,來自福建的移民以閩南人為主體,又包括了部分客家人,主要是福建汀州的客家人;來自廣東的移民以客家人為主體,也包括了部分閩南人,主要是廣東潮州的閩南人。我們知道,在台灣歷史上,閩、粵歷來分類。那麼,福建移民裡的客家人在台灣是歸屬於“閩”、廣東移民裡的閩南人是歸屬於“粵”嗎?答案是否定的。清代道光年間,台灣淡水同知曹懷樸府中幕友林樹梅《與曹懷樸明府論鳳山縣初政事宜書》謂:“閩之汀州與粵連綫,亦附粵莊”,他說的是福建汀州與廣東接壤,所以福建汀州的客家人移民乃依附於廣東移民聚居的粵莊、依附於“粵”;也是在清代道光年間,姚瑩在台灣兵備道任上有“粵人黨粵,潮雖粵而亦黨漳”之語,講的卻是廣東潮州的閩南人移民,不“黨粵”而“黨漳”,主動依附於漳州人、依附於“閩”。如何看待此種狀況?在我看來,“閩之汀州與粵連綫”,粵之潮州也與閩接壤,閩之汀州人依附於“粵”、粵之潮州人依附於“閩”,可以說是地緣組合的分類,也可以說是民系組合的分類。換句話說,在閩粵分類的背後、地緣組合分類的背後有一個民系組合的分類,即福佬民系和客家民系的分類。   

  陳運棟的客家學名著《客家人》(1979)書前的《非序》(賴金男撰)說:“在台北市的客家人,慢慢地喪失了原屬身份(the identity),他們外表上已經沒有客家人的特色,為了生存,他們被‘福佬人’同化了,日常家庭中也常用閩南語交談”。他說的“福佬人”指閩南人,他說的“被‘福佬人’同化了”的客家人也被稱為福佬客。許雪姬主持的《台中市建築發展》之《民宅篇總報告書》(1992)謂:“客家建築和閩南建築有些不同,但因在豐原一帶客家人閩南化很厲害,其後裔根本不會講客家話(若能,也只是片語,單字),其所請的工匠,亦未為全是粵籍,因此基本上要從豐原的傳統民居看出客家持色是不可能的”。這一段話談的也是閩南化之客家人,看重的客家人的特色也在於“講客家話”。陳支平教授《客家民系的形成及其源流》(2018)謂:“客家的方言富有特點,筆者認為只有這種客家方言才是界定客家的最基本要素”。同理,閩南方言也富有特點,是界定閩南人的最基本要素。閩南人和客家人長期在閩西南、粵東和台灣等地區相鄰而居,不僅閩南人在影響客家人,客家人也在影響閩南人。這種長期的、雙向的交互影響的結果是,閩南人和客家人在文化上少了一些差異性,多了一些共同性,甚至在一些區域形成了一些被說是“半客半福佬”、被稱為“福佬客”的人群。在我看來,“半客半福佬”的“福佬客”一語,可以有“閩南人之客家化”和“閩南化之客家人”兩個方面。講客家方言而不講閩南方言,是界定“閩南人之客家化”的最基本要素;講閩南方言而不講客家方言則是界定“閩南化之客家人”的最基本要素。當然,方言以外、最基本的要素以外,還有民俗等諸多方面的要素;“半客半福佬”的“福佬客”一語,還可以分為文化人群和人群文化兩個層面。“福佬客”是文化人群之稱,“半客半福佬”則就其人群文化而言。         

  茲就“閩南人之客家化”舉例而言之。我是閩南人(福佬人),從小在地處閩南的廈門海島長大。19歲起,在客家住區的上杭古田山村度過了六年農耕生活。記得到上杭古田的第一天,謝姓房東就告訴我,謝姓家族是從 龍岩適中遷來的,本來也講閩南話,也是閩南人。後來我又了解到鄰鄉的上杭白砂傅姓家族、鄰縣的永定古竹蘇姓家族也來自閩南。我知之較詳的、同台灣有關聯的是,上杭白砂傅姓家族遷自閩南泉州。清代同治庚午年(1870),上杭白砂傅姓家族出了一名“貢元”(應是優貢第一名,因為五貢裡的歲貢、恩貢和副貢不必經過專門的選拔考試,而拔貢每十二年選拔一次,逢酉年舉辦選拔考試),名叫傅於天。光緒年間,傅於天移居台灣彰化客莊之一的東勢角三角莊,成為丘逢甲的老鄉和好友。同丘逢甲一樣,傅於天也是客家歷史文化名人。 在福建上杭、在台灣彰化,傅於天家族作為文化人群,是“閩南人客家化”之典型事例。我曾見傅於天填寫的科舉齒錄,上面明明白白記著:“始祖百一郎,由泉州移上杭”,“四世祖名均保開基白砂”。我想,除了客家化如“講客家話”,在傅於天家族的祖先崇拜和家族記憶裡,還是會永續保存其閩南因素:閩南祖和“閩南底”(本是閩南人也 )。 這是我們應當觀察到的人群文化層面上的情況。台灣學者劉還月《台灣歲時小百科》(1989)報告:“(台灣) 屏東縣的第一大鎮潮州,目前雖然閩、粵居民各占一半,街市的主要語言以閩南話為主,但客家人的守護神三山國王,卻是潮州地區主要的信仰中心,街市內的三山國王廟,更是當地規模最大的廟宇,享受閩、粵兩籍人士的香火。一般來說,客家人的宗教信仰方式大都以善男信女到廟裡上香為主,除回祖廟進香,較少出巡繞境,閩南人則較重視出巡繞境,其他地區的三山國王廟也許從未出巡繞境,潮州地區卻因閩、粵雜居的關系,每隔三或四年都要出巡繞境一次”。這裡報告的是,閩南人和客家人在台灣相鄰而居,發生的文化上交互影響、“閩南人之客家化”(閩南人也信仰客家神)和“閩南化之客家人”(客家人也請神出巡繞境)的情況。


  現在舉例說明“閩南化之客家人”。福建漳州之詔安、平和、南靖有一些本是客家人卻講閩南方言而不講客家方言的人群。他們屬於“閩南化之客家人”,生長其地者皆知之。台灣學者林衡道《員林附近福佬客村落》(1962),報告的台灣彰化員林地區的“福佬客”也屬於“閩南化之客家人”。多年來,海峽兩岸學者就“閩南化之客家人”的分布做田野調查,零星地報告了若幹“閩南化之客家人”的人群。近年,廈門大學國學院陳支平教授的《客家民系的形成及其源流》從文獻、也從田野取證,提供了衆多包括客家化的閩南人、閩南化的客家人等文化人群分布的綫索,取得了研究的重大進展。我現在要談的是“閩南化之客家人”的人群文化。台灣民間至今仍有“客人頭,福佬尾”的俗諺流傳,喻人辦事龍頭蛇尾。在漢族的兩個民系閩南人和客家人之間, 龍崇拜是共有的,是文化上的共同性;蛇崇拜則是閩南人特有的,是文化上的差異性。廣東潮州的閩南人崇拜蛇的風氣特盛。清代粵人吳震方《嶺南雜記》記:“潮州古蛇種,其像冠冕南向,尊曰游天大帝。龕中皆蛇也,欲觀之,廟祝必致辭而後出,盤旋鼎俎間,或倒懸樑椽上,或以竹竿承之,蛇蜿糾結之”。在福建,閩南人的蛇崇拜習俗很早就滲入了客家住區的閩西(宋修方志《臨汀志》卷之四《祠廟》已有關於靈蛇廟“在長汀子城內佑聖堂右”的記載),但它在閩西并未成為客家人的習俗。在台灣高雄美濃鎮,據台灣學者劉還月《 台灣歲時小百科》(1989)報告:“ 高雄美濃鎮的東門城樓附近,有一座創建於乾隆八年(西歷1743年)的劉聖君廟,許多人都以蛇神廟稱之。 是台灣地區頗特殊的蛇神信仰。美濃獅山裡另有一裡社真君墓,相傳祭祀的祀蛇神,但卻較少為人知”,“美濃地區的客家人,都於四月八日,准備鼠麴果及簡單的牲醴,祭祀聖君以祈豐年”。接受閩南人蛇崇拜的習俗,這是台灣客家人閩南化的典型事例之一。劉大可教授《傳統與變遷:客家民間信仰研究》(2017)報告:“流傳久遠的‘祖在家,神在廟’觀念,卻在台灣客家社會出現了動搖。置身於台灣移民社會中,人們基於族群、祖籍、姓氏等因素,組成了不同的聚落,但聚落間的互動卻是不可或缺的,既有紛爭、械鬥,也會有交易、互訪,乃至通婚、移居,客家聚落也不可避免地受到福佬文化的影響。福佬人更注重神明崇拜的觀念,與無聲處地浸潤於客家社會。每逢神明的慶典,福佬人莫不熱衷於准備大型的祭祀慶典和迎神賽會,以彰顯神明的威靈。為隨時祭祀,還分香回家中供奉。有些人的廳堂中,甚至還同時供奉多種神明,其神龕宛如一座小型神壇。位置的擺設上神明穩坐中間大位,祖先的牌位退居右邊一側,甚至還有不供奉祖先牌位的。台灣客家人受福佬人傳統的影響,逐漸放棄應有的信仰方式。有些人也開始在家中供奉起神明,開始時或許讓出廳堂供桌之一角,慢慢地卻後來居上,神明正式進駐大位,祖先退居角落”。這也是台灣閩南化之客家人的情節。              

  講到這裡,有朋友會問:在福建(包括台灣)不是有“閩祖固始”之說嗎?閩南人和客家人都來自河南固始嗎? 學術研究不當迴避問題,而應該有“哪壺不開提哪壺”、直面問題的精神。
             
  對於“閩祖固始”之說,宋代學者鄭樵、方大琮、陳振孫,明代學者洪受曾提出批評。他們的批評針對了兩個方面,是相當精准的。一是中原入閩移民的來源地并不止於光州固始一地,如宋人鄭樵謂:“今閩人稱祖者,皆曰光州固始。實由王緒舉光、壽二州,以附秦宗權,王潮兄弟以固始之衆附之 ,後緒與宗權有隙,遂攏二州之衆入閩。王審知因其衆以定閩中,以桑梓故,獨優固始。故閩人至今言氏族者,皆雲固始,其實謬濫”。鄭樵亦閩人也,他在《鄭氏家譜後序》裡說:“吾祖本出滎陽,過江入閩,皆有源流,孰為光州固始人哉?”另一是中原移民入閩時已有當地住民。如明人洪受《光州固始辨》謂:“夫審知未入閩之初,閩之人民蓋亦衆矣,是故有刺使焉,有觀察使焉,所以治之也。及審知既入閩也,至於漳浦始雲有衆數萬,則前此之衆未盛可知也。至今全閩郡縣,上至大夫,下至黎庶,莫不曰光州固始人也,不亦誣乎?”洪受認為,閩祖固始,“蓋亦有之,而未必其盡然也。”當然,這兩個方面的批評,并不否認包括固始移民在內的中原移民入閩的歷史事實。福建(包括台灣)民間修譜、志墓“曰自光州固始”,其中合於歷史真實者“蓋亦有之”。既然如此,則無全部存疑之必要;以“光州固始”作為移民祖地的文化象征,如同“山西洪洞大槐樹”、“寧化石壁叉”、“上杭瓦子街”之類,也應當予以尊重。        

  《現代漢語辭典》(商務印書館 1983年版)於“客家”條下謂:“指在四世紀初(西晉末年)和十二世紀初(北宋末年)從黃河流域逐漸遷徙到南方的漢人,現在分布在廣東、福建、廣西、江西、湖南、台灣等省區”。在閩、台兩地,今之閩南人和客家人都有以光州固始為祖地或祖地文化象征者;作為漢族的兩個民系,閩南人和客家人都是中原文化的承載者和傳承者。             

  附帶言之,1993年,我曾寫作《台灣的客家人和閩南人》《再談台灣的客家人和閩南人》。28年後重新閱讀,當持論的部分迄今不曾移易:一方面,不相信入閩的中原移民的祖籍地僅限於“光州固始”一地,不相信入閩的“光州固始”移民是入閩的中原移民的全部、是全部福建人的祖先;另一方面則完全相信入閩的中原移民確有部分“光州固始”移民,并且充分尊重將“光州固始”作為祖籍地文化象征做法的正當性。   

  李鵬教授,各位朋友,感謝大家耐心地聽完我的發言。謝謝!             

  (作者系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講座教授、全國台灣研究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