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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工:美國航行自由計劃干擾國際海洋秩序 | |
http://www.CRNTT.com 2017-09-11 00:09:10 |
戰後聯合國四次會議 誕生“海洋憲法” 陳小工首先回顧了國際海洋秩序形成與鞏固的歷史進程。他表示,二戰前國際上已經出現領海主權和公海自由的框架,但大部分海洋原則和規則來自於國際習慣,二戰後經過三次聯合國會議,國際海洋秩序以條約形式確立下來,進入成文法的時代。 他介紹,二戰以後的聯合國第一次海洋法會議1958年召開,通過著名的“日內瓦四個公約”並先後生效。日內瓦公約確立了“無害通過權”,第一次建立了大陸架制度,他認為1958年的日內瓦公約具有歷史意義,這不僅是傳統海洋法原則的編纂,也具有指導作用。不過,他指出,在當時歷史條件下,日內瓦公約無法反映發展中國家的要求,1960年召開了第二次海洋法會議,當時集中討論了領海寬度的問題,但沒有達成任何協議。 陳小工說,1982年通過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由160多個國家和地區與多個非國家行為體共同參與、長期談判後產生的,是條文最長、內容最廣泛的協議之一,該公約在1994年正式生效。許多專家認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聯合國最重要的成就之一,被稱為“海洋憲法”,重要意義僅次於聯合國憲章,開啟了當代海洋的新的一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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