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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降級省委常委能當好“科員”嗎

http://www.CRNTT.com   2014-07-17 16:17:42  


 
  被降級的省委常委能不能當好“科員”,真是出了一個“考題”,這“考題”在旁觀者看來很有趣味性,實際上事關處罰的嚴肅性和威懾力。既然降級,就必須不折不扣地真降,無論怎麼難以適應身份的轉換,在“科員”之位,就只能做普通的科員;而不能名義上降了,實際享受的待遇卻沒降多少。

  公眾對這降級的好奇或懷疑,大抵源於類似處分的稀缺性。一直以來,公眾只見官員快速晉升,甚至還有邊腐邊升,卻鮮見“斷崖式”降級。揆諸黨紀國法,官員的升與降,原本就應該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有升就應該有降,理政問事不當,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損失,降級順理成章,豈能只升不降?

  這一“斷崖式”降級也表明,以往在官員的升降管理上仍過於粗疏、寬鬆;尤其是實際操作中“只升不降”、“多升少降”的做法,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官員群體乃至社會公眾的錯誤理解。

  當然,類似的降級處分,何種違紀對照何種降級,怎麼降、降幾級等,仍有進一步明確、細化的空間。這其中,嚴格遵循程序正義,依法依規行事,本著對當事人、對公共利益負責的態度施以懲戒是一層意思,而擴大公開透明,別讓公眾一味從“涉嫌違紀”、“收繳其違紀所得”這樣的簡略表述中猜測推斷,則是另一層意思。

  無論如何,此番中紀委對兩名副省級官員的“降級”處分,釋放出中央在查處違紀官員上的縝密設計。任何官員只要有違紀情形,必將受到相應的懲處。這也是一種再正常不過的政治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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