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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選後政治角力轉向

http://www.CRNTT.com   2014-04-09 09:28:56  


 
  司法框架下的較量

  就在街頭清場暴力衝突不斷的時候,泰國民事法庭2月19日作出判決,裁定看守政府出台的“緊急狀態法”仍然有效,但由於各種證據表明示威者是和平示威,所以法庭給予保護,下令政府不得使用緊急狀態法對付示威者,並公布具體的9項禁令。

  禁止讓警方鎮壓集會民眾等9條禁令出台後,反政府組織“完美改革泰國人民委員會”律師2月21日呈請刑事法庭撤銷對31名示威領袖的通緝令,但被駁回。

  與此同時,為泰黨議員參選人安諾也向特案廳提出投訴,指控憲法法庭5名法官違法干預下議院修訂上議員選舉制度。他認為下議院是依照憲法第68條規定進行包括憲法在內的各項法律修訂,而憲法法庭5名法官並沒有經過最高檢察院的審核程序,就擅自干預下議院的修法權力。為泰黨法律委員會已就該行為向國家肅貪委員會提出相同指控。

  政府反對派則在憲法法庭另辟戰場。憲法法庭於3月12日裁定由英拉政府推動的授權財政部貸款2萬億泰銖用於基礎設施建設的條例草案構成違憲。這意味著這一經國會兩院通過的貸款案立即作廢,草案核心部分的高鐵項目也將隨之暫停。

  2萬億泰銖貸款條例草案在國會上議院通過後,即被泰國最大反對黨民主黨告上憲法法庭。後者於3月5日開審該案,最終以8﹕0的表決結果一致認為,該條例草案之內容違反憲法第169(1)、170項條款的規定;憲庭還以6﹕2的表決結果認定,政府推動該法案的程序不合法。外界評論認為,這一裁決將使得中泰兩國政府去年10月達成的“大米換高鐵”計劃流產。

  對於英拉及其政府來說,最嚴峻的問題還不是國家失去發展機會,而是英拉政府將被反對方據此再次告上法庭,同時也將面臨被再次彈劾的困境。民主黨宋卡府前議員威叻表示,將收集2萬個聯署簽名提交給國家肅貪委員會,要求罷免英拉及其看守政府。

  除了2萬億泰銖貸款法案被裁定違憲以外,憲庭還決定續審國家監察局此前提交的關於2月2日全國大選是否有效的裁決申請,以及中央選舉委員會呈請的出台28個無人參選選區解決問題法規案。泰國法律規定,選舉的正式投票必須在一天內完成,但如今涉及被迫關閉的投票站進行補投,這一做法並無明確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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