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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發行中華卡  共用中華旗

http://www.CRNTT.com   2013-12-22 00:15:30  


 
  要創造這些新的集體認同,有兩條途徑可以思考。一是從傳統的民族文化認同中找尋彼此的共通點,以做為兩岸人民的集體認同;一是不用弱化一方的“減法”,而是增加共同認同的“加法”。本文所提的“中華卡”就是前者思維的落實建議,“中華旗”則是後者思路下的創新嘗試。

    發行“中華卡”

  在境內,最具有政治性身份認同文件是身份證,在國際間則是護照。國際社會中,有的國家只容許擁有單一護照,也有的國家許可多重護照,不過,國際法對於多重護照的優先適用性也有規範。另一個則是低於護照層級的是“永久居留證”,它提供居留者一些政治權益。

  以香港與澳門為例,港澳分別在1997與1999回歸中國。基於政治、經濟與生活的多重考慮,與台灣一樣,很多人擁有的是不同的“護照”,也有人擁有在其它國家可以居留的“永久居留證”或是“長期居留證”。護照代表的是“國家認同”,持有者對護照國有權利與義務。“居留證”的位階低一點,但是也可以享受部分權益,也必須盡一些義務。無論是“護照”或是“長期居留證”,均反映出了認同的選擇。對於擁有護照的人,他認同這個國家,對於擁有長期居留證的人而言,雖然不認同所屬的國家,但是願意接受該政府的管轄。

  1648年西伐利亞條約以後,西方國際關係進入了主權國家為主體的時代,不同於中國人在歷史上用文化與民族來界定認同,西方人用主權國家、國際法這些概念來區別國民身份的不同。在國家法律與國際法原則下,全球華人雖然都是中華民族的炎黃子孫,但是為了符合目前國際社會的規則,分別拿所屬國家的護照,並接受該國的管轄及保護。雖然我們自認為是中國人,但是除了我們的面孔、語言、生活習慣、族譜外,沒有一個全球公認的文件可以證明我們是中國人,在涉及政治權益時,外國人只是從擁有者的護照中來斷定是哪一個“國家的國民”。

  兩岸目前在往來時是不可以使用護照,因而發展出了“台胞證”或“旅行證件”等文件。名稱雖然不同,但是內在的思維仍然是彼此為“異己關係”,它的存在反映擁有著的不同身份認同。例如,持“台胞證”進入大陸,仍需辦理簽注手續,並繳付一定的金額,在大陸並無法享受某些程度的政治參與,享受政治上的權益。相對的,大陸同胞來台灣也是一樣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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