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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巡視“體檢報告”解讀 | |
http://www.CRNTT.com 2013-10-23 11:41:32 |
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執政後的第一輪大規模巡視正式收官。9月中下旬,中央派出的10個巡視組陸續向10個被巡視地區、單位反饋巡視情況。下一步,各被巡視地區和單位進入整改階段。 在中央領導人作出“巡視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指示的背景下,複盤、解讀第一輪中央巡視組的巡視過程及工作成果,有助於認清今後巡視工作的新思路和大致走向。 巡視“三步曲” 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中央巡視組開展巡視一般要經過三個步驟,俗稱巡視“三步曲”。第一步是發現問題(包括發現“老虎”和“蒼蠅”);第二步是反映問題,向中央反映和移送在巡視中發現的相關問題和線索;第三步,推動解決問題,對於巡視發現的各種問題,中央巡視組向被巡視地區和單位進行情況通報,並提出整改意見,督促其限期加以整改。 按照新一屆中央巡視領導小組的新要求,對中央巡視組“一次一授權”,在完成了向被巡視地區和單位反饋巡視情況之後,本輪10個中央巡視組的主要使命已告完成。 但相關後續工作並未結束:一方面,被巡視地區、單位在收到巡視組反饋意見60個工作日內,將整改方案報送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並在一年之內報送整改情況的報告;另一方面,中央相關部門(中央紀委、組織部)在接到中央巡視組匯報的信息、線索和專題報告後,會將相關信息加以梳理、分類。此時,進入“巡視成果綜合運用階段”—巡視的結果及巡視的整改情況,將作為中央對幹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獎懲以及對幹部進行調整、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的重要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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