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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永年:如何改善中國的法治與人權 | |
http://www.CRNTT.com 2013-04-30 09:02:00 |
最近一段時間以來,中國連續發生了數起法律界違反人權的事件,諸如湖南永州唐慧事件、遼寧馬三家勞教所虐待被勞教人員事件等,引發海內外對中國司法界發展的關切。實際上,類似的事情在很多年來從來就沒有間斷過,如早些年的“黑監獄”事件,各種城管執法所導致的惡性案件等等。 為什麼執法過程中會出現如此多的違反人權的事件?從各種案例中,人們不難發現幾個主要原因。其一是一些老的法律已經和現代社會不相適應。其二是一些新立的法律或者法規在確立的時候,沒有考量到執行過程中會產生怎樣的後果。第三是執法人員執法不當。其中,前兩類居多,屬於法律本身有問題。在法律本身有問題的情況下,不管執法人員如何小心地去執行,都會導致違反人權的結果。 為什麼法律本身會出現那麼多問題?這裡涉及到中國法律體系建設的主體的政治轉型問題,即中共從革命黨向執政黨的轉型。中共在很長時間裡是革命黨,其執政初期,為了滿足建設和鞏固新生政權的特殊需要,往往用行政和政治替代法律,用意識形態替代法律意識。在這樣的條件下所制定的法律,從專業角度看,政治成分多於法律,行政成分多於法律。很多法律甚至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而是政治手段和政策,並且是臨時的政策。特殊時期產生了特殊的法律和法規,這種現象在其他很多國家的一些特殊時期也出現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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