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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奧運至上,銅牌越被冷遇 | |
http://www.CRNTT.com 2012-08-03 08:32:29 |
不同體制下奧運獎牌得主獎金也不同 北美國家的私營非盈利奧委會給獎牌得主的獎金不超過當年國內人均收入,只是象徵性榮譽 為了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上取得突破,加拿大改變了長期以來的傳統,歷史上首次為奧運獎牌得主提供獎金。金牌得主將得到1.4萬歐元(約14萬元人民幣),銀牌和銅牌獎金分別為1萬和7000歐元。作為資金來源的加拿大奧委會是私立非盈利組織,只能靠贊助維持。 2008年時,美國奧委會會獎給在北京奧運會上為美國隊奪得金牌的選手25000美金,獎勵銀牌選手15000美金,銅牌選手10000美金。當時有中國媒體采訪美國奧委會有關負責人,後者明確表示:美國政府對奧運會上的金牌選手沒有任何獎勵,美國奧委會是民間組織,獎金不是來自於納稅人,而是來自於贊助商等渠道。 北美國家的金牌得主獎金額看似是銅牌得主一倍有餘,但差距並不明顯:2007年加拿大人均收入的中位數是27960加元,按匯率換算略等於當年的23000歐元。美國2008年全國從業人員的平均工資是42270美元。趕不上人均收入的北美國家奧運獎牌得主獎金並非一筆巨大福利,而更多只是象徵性的榮譽。 能安排獎牌得主做公務員的希臘奧委會給得起北美國家十倍以上的獎金 在北京奧運會期間,希臘奧委會宣布,希臘運動員奪得金牌將獲得19萬歐元(約合27.7萬美元)的獎勵,銀牌得主的獎金是13萬歐元,銅牌得主則有7萬歐元的獎金。除此之外,獎牌得主退役後還能獲得一份公務員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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