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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八次陳江會推延看岸分歧及馬政府考量

http://www.CRNTT.com   2012-06-25 08:40:01  


資料圖
  中評社北京6月25日訊/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登載評論員富權的文章“從八次陳江會推延看岸分歧及馬政府考量”,文章分析認為,今次以“排除二十四小時通知”為藉口主動推延第八次“陳江會”的舉行時間,進一步暴露了馬政府有意拖慢“陳江會”進度的意圖。詳論如下:

  對於台灣地區政媒兩界議論紛紛及諸多猜測的第八次“陳江會”延期舉行及其原因問題,國台辦主任王毅昨日指出,兩岸投資保護及促進協議的商談已經基本達成一致,關於二十四小時通報方面,已得到妥善解決,但協議個別細節及文字,仍待最後敲定。而“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勛也隨即作出回應說,落實兩岸人民權益的保障,是雙方政府應有的責任,有關第八次“江陳會談”的議題,仍由協商團隊持續聯繫溝通中,政府會在協商過程中,爭取台商人身安全及相關權益的保障。至於第八次“江陳會談”舉行的時間,仍待兩岸兩會協商。

  由此看來,雖然原定於六月底舉行的第八次“陳江會”仍將會延期舉行,但雙方的分歧則將可能會縮小,而且有可能是朝著大陸方面理解台灣地區的法律體系及規範,尊重大陸台商合理訴求的方向發展。

  有關導致第八次“陳江會”延遲舉行的原因,雖然有多種說法,包括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所說的是考慮到台灣當務之急的救災問題,但看來前民進黨“立委”郭正亮所分析的情況,較為接近事實的真相,那就是投保協議談不成的關鍵在於“國安條款”,二零一三年三月“兩會”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規定,台商或台胞在大陸犯罪遭到公安逮捕或執行監視居住,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告知家屬,這本來是進步的法案;但其中有一條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需待“有礙偵查情形”消失後,才得通知被拘留者家屬,而且可以徑行羈押半年。“國安條款”讓很多台商遑遑不安,要求海基會一定要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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