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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會焦點及責任全集中在王金平身上

http://www.CRNTT.com   2012-06-19 08:25:03  


 
  其二、本來,王金平完全可以動用“國會警察權”,維護院會議事秩序,下令駐守“立法院”的保安警察將阻礙院會議事的“立委”驅趕出去。但王金平已經在上週五的府院黨高層會議上,當著馬英九的面“勃然大怒”地表態,將繼續拒用“國會警察權”,而馬英九與吳敦義卻也表示不能使用“國會警察權”,逼得建議使用“國會警察權”的國民黨秘書長林中森只好向王金平道歉。因而已經註定“臨時會”仍將會像上週一連五天那樣,連續空轉,毫無進展,馬英九的管治威信將更為難堪。

  其三、在本週內,將有兩個颱風影響台灣,藍綠兩造的區域“立委”,都必須返回所在選區救災,服務選民,以防流失選票。已經普遍怯戰及厭戰,聲稱“不知為何而戰”的國民黨籍“立委”,正好趁機溜號,使國民黨團的戰鬥力大為削弱。何況,在颱風襲台期間繼續進行政治鬥爭,也將傷害“美牛大戰”的正當性,即使是國民黨團的理由很有道理。

  在這裡,最關鍵的是王金平繼續拒絕使用“國會警察權”。本來,“國會警察權”是國際慣例,即使是號稱“民主國家”的英美及日韓等國,都有此明文規定及使用記錄。實際上,英國下議院從十二世紀國王理查一世時代起,就設置警衛長一職,承議長之命維護議事秩序。至今每逢開議之日,先由警衛長手捧“權杖”引導議長進場,已成慣例。所謂“權杖”,原本是把武器,後來逐漸變為象徵性的裝飾物,但意義並未改變。英國歷史上曾有一位下議員遭警衛長奉議長之命逮捕囚禁的紀錄。

  美國承襲英國傳統,從一七八九年四月首屆聯邦議會開始,就設有警衛長一職。經過兩百多年,今天參眾兩院仍設有警衛長,每天開會時,都由他手捧“權杖”,引導議長入座。開會時間不論長短,警衛長一定坐在議長身後一張椅子上,他隨時可聽從主席指示執行職務。警衛長最重要的任務就是“維護秩序”,他有權“逮捕任何破壞議事的人,包括總統在內”。這種事雖從未發生過,但象徵意義重大,因為它顯示出:第一,國會地位崇高無上,行政部門包括總統在內都不得超越;第二,國會確實有警察權,在參眾兩院的議事規則里雖無明文,卻在警衛長的設置與權限中表露無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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