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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茶葉有多毒? | |
http://www.CRNTT.com 2012-05-09 14:59:26 |
標準之爭 綠色和平的《報告》無疑激起了國內茶企尤其是被“曝光”的茶企以及一些業內人士的強烈反應,其“專業性”、“合法性”以及“居心”均遭到質疑。而最大的爭議在於檢測結果依據的參考準則—中國標準還是歐盟標準? 針對《報告》,中國茶產業流通協會秘書長吳錫端和國家茶葉質量監督檢測中心主任鄭國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綠色和平混淆了“農藥殘留”和“農藥超標”兩個概念,以歐盟嚴苛的農殘標準來要求中國茶葉,未免有失公允。畢竟,歐盟並非產茶國。 吳裕泰中國、禦茶園等4家茶企,依據國家標準,給出“我們全部合格”的回應;日春茶業和天福茗茶則將超標產品下架。 日春茶葉高級客戶經理韓峰維接受時代周報記者採訪時介紹說,公司在4月11日《報告》出爐當日即將超標產品從銷售門店全部下架,采樣送至國家茶葉檢測中心進行檢測。3天後,檢測結果出來,各項指標完全符合國家標準。各門店隨即將檢測報告打印張貼,告知客戶,並將下架產品重新上架銷售。而為了防患於未然,公司還將其它20多份產品送檢,結果亦全部合格。 上述茶企就自身產品農殘超標依據國標作出的解釋,顯然未能讓消費者信服,質疑再次出現:為何氰戊菊脂、硫丹及滅多威等三種已被國家禁用的農藥會出現在被檢茶葉中?—根據國家農業部2002年7月4日發布的199號公告,氰戊菊脂“不得用於茶樹”;農業部、環保總局等國家五部委於2011年6月15日發布的1586號公告,則取消了滅多威和硫丹“在茶樹上的登記”。並且,五部委要求“本公告發布前已經生產產品的標簽可以不再更改,但不得繼續在已撤銷登記的作物上使用”。 對於上述質疑,福建省某大型茶企不願具名的負責人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採訪時認為,這是國家管理規定之間的銜接存在問題,而非企業責任。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硫丹在國內一度是被推廣使用的農藥。但2010年,歐盟突然提高了硫丹在茶葉中的檢測標準,中國政府被迫禁止硫丹在茶樹上的使用,這就是上述1586號公告出台的背景。 “按理說,限用或禁用某種農藥需要有一個緩衝期,要提前一年以上告知,”該負責人說,“但這次太倉促,根本沒有緩衝期。”而在以前,像氰戊菊脂、三氯殺蟎醇等農藥禁用,均給出了緩衝時間。而鑒於氰戊菊脂的殘留期較長,個別茶葉中含有此禁藥並不為奇。 包括日春茶葉等在內的幾家此次被查出含有違禁農藥成分的茶企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採訪時均表示,存在問題的產品恰是2011年11月左右的批次。 另一方面,目前中國茶企執行的是《國家茶葉衛生標準》,根據現行標準,硫丹、滅多威等違禁農藥成分是被允許限量存在的。新規(1586號公告)雖然禁止使用硫丹、滅多威,但舊規(《國家茶葉衛生標準》)卻沒有配套修訂,執行的還是禁用前的規定,這就給質量安全監管帶來了漏洞:從檢測結果看沒有超標,但實際生產商卻很可能使用,即行為可能不合法但結果合法。問題是企業在生產中是否使用了禁用農藥很難查證。 多位受訪的農業官員和茶企負責人表示,茶葉中查出含有違禁農藥,並不能武斷地認為是企業或個人故意為之,也可能是空氣飄移、水流傳播、根系吸收等原因所致。 時代周報記者從側面了解到,此次《報告》對中國茶業觸動很大,相關行業機構在與綠色和平接洽、溝通的同時,也在考慮呼籲茶農和茶企盡量減少農藥的使用,並重新評估中國茶葉的農殘標準。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部分採訪對象使用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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