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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差距縮小不會自動發生 | |
http://www.CRNTT.com 2012-04-03 09:26:29 |
■ 隱性收入惡化收入分配 2004年以後,中國跨越了劉易斯拐點,這有利於縮小城鄉收入差距,政府也明顯增大改善收入分配政策的力度。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收入差距縮小的轉折點已經到來。 在中國二元經濟和體制雙重轉換階段,居民收入來源和取得方式十分複雜,城鎮居民收入在現行統計制度下會被大幅低估,且低估的部分並非均等地分布於各收入組,更重要的是在收入來源中還有許多隱性收入。 首先,這種收入來源趨於大規模產生和大幅度增長。在轉型過程中,可形成收入甚至是長期持續性收入流的各種資源和資產被切割和分配,從名義上的國有制和實際上的無人所有,轉為個人或集團所有,繼而形成個人收入。 其次,這種資源和資產的分配缺乏監督,操作不透明,甚至存在違法違規現象,所產生的收益具有灰色收入性質,因而會被瞞報。 此外,獲得產生持續收入流活動,無異於獲得獨占權和特許權的尋租活動。不透明、不公開、不公正的資源分配過程也滋生出大量不合法收入。所以,灰色收入的規模和擴大趨勢,取決於資源分配和占有方式能否受到有效的法律監督。在實質性監督生效之前,灰色收入將不斷產生。 既然上述收入和收入流與特權和尋租行為有關,其分配自然是以極端不均等方式進行,構成擴大收入差距的重要力量。然而,這種灰色收入卻一直外在於住戶調查收入,若把灰色收入納入統計的居民收入分組中,收入分配不均等的程度會大幅加重,並且不會呈現縮小趨勢。 普通居民所感受到的分配不公,恰好源自這部分數量龐大且來自機會不平等的收入。 ■ 政策建議 如果不能揭示導致收入差距繼續擴大的主要原因即資源和資產的分配不公,就可能把政策引向工資均等化的軌道上,過度依賴以勞動報酬為主的常規收入再分配,不僅對於那些不合理大規模占有資源的群體並無觸動,反而會傷害中等收入者,並且忽視資源分配嚴重不平等所造成的弊端和潛在的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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