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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金融改革試驗區該試驗什麼 | |
http://www.CRNTT.com 2011-11-11 08:15:31 |
“金融自由港”應成改革目標 文章認為,應該明確金融試驗區要建設成為“金融自由港”,否則就和2002年那次改革一樣,意義有限。 為何此前改革無疾而終?有論者認為,這些年來,銀行業從根本上而言,並沒有改變中國金融絕對短缺的狀況。在金融短缺的情況下,加上信貸緊縮,稀缺的金融資源自然只會選擇大企業,而中小企業就只能另辟蹊徑,通過地下金融或者非法金融,滿足融資需求。還有論者將矛頭指向價格雙軌制。提出“首先擴大銀行的利率浮動區間,使銀行擁有更多的定價自主權,而後承認民間金融機構的合法性,將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盡數納入銀監體系,堅決抑制高利貸。制定相關法律允許民間金融存在,嚴厲打擊民間金融亂象,給予生路給予監管,方是正途”。 這些意見不無道理,不過,不妨回到原問題上,看看問題究竟出在哪里。 金融最通俗的理解是把資金交給企業家的中介,通過借貸,它搭建了資金所有人和企業家之間的橋梁和紐帶,將閑散的資金轉化為經濟發展所需的資本,因為資金在普通百姓的手里只會被消費掉,而在企業家手中才會創造出財富。可以說,有無資金和資金的多少直接決定了一個企業家才能發揮的程度,一個很有企業家才能的人如沒有資金的支持,他的才能一點都得不到發揮,得到的資金少,發揮的才能就少,得到的資金多,他發揮才能的程度就大。企業家才能的發揮是社會發展最根本的驅動力,直接決定了其繁榮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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