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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敬璉:政府介入微觀經濟危害極大 | |
http://www.CRNTT.com 2010-10-05 10:35:13 |
近兩年來,中國在應對全球金融危機方面取得了舉世公認的成就。在有些人看來,中國靠的就是國家的行政手段。他們把這種行政手段看作“強有力的宏觀調控”,看作中國特有的“政治優勢”。有些政府部門運用行政手段來調控經濟,似乎也越來越得心應手。那麼,這種行政手段究竟效果好不好?中國現在是不是存在過度使用國家行政調控手段的傾向?這些手段符合市場經濟的本質要求嗎?國家調控和法治經濟又有什麼關係?如果要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並創造條件,使政治體制改革、社會體制改革、文化體制改革與經濟體制改革一起整體推進,那麼,這些問題就必須首先思考清楚。 行政干預的功效不應誇大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是全能的,從宏觀經濟到微觀經濟“一竿子插到底”,用行政命令控制。而建立市場經濟體制過程必然涉及對國家機器的改革。 坦率地說,在改革開始後相當長的時間裡,對於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之間的關係,我並不是很清楚。我曾經認為,只要把市場建立起來,它就會自動要求建立規範的社會規則和制度。至於上層建築方面的改革如何推進,自會有政治家去照管。但是,到了上世紀80年代後期,我卻發現事情並不這樣簡單。 首先出現的問題是腐敗現象的蔓延,典型的問題80年代後期的“官倒”現象和其後的股市黑幕。這些問題的症結在於公共權力介入了市場交易,形成了公權力的私用。 在80年代後期討論腐敗問題的時候,大多數經濟學家把問題的實質歸結為“尋租”。所謂“尋租”,就是由於公共權力介入市場交易,產生了“租金”,於是,就會有人買通權力去獲得租金。行賄受賄的本質就在這裡。由於公共權力超出了它在市場經濟中的應有範圍,形成了尋租的制度基礎。為了從根本上遏制腐敗,就要用法律來劃定公權力的行使範圍,防止其濫用。 在中國這樣一個在歷史上長期高度集權的國家,如同政治學家鄒讜教授所說,歷史上的中國政府就是“全能政府”,什麼事都管,從宏觀經濟一直管到微觀經濟,管到個人的職業選擇和家庭生活。改革開放以前,中國又是一個計劃經濟社會,政府擁有配置資源的無限權力。所以,政府部門和官員就特別容易利用手中的權力,營造巨大的尋租環境。對於貪贓枉法的官吏來說,擴大這種權力又是特別有利的。所以,尋租和設租的活動就很容易泛濫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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