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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朔:赦的古代權力遊戲 可休矣 | |
http://www.CRNTT.com 2010-09-28 11:23:14 |
古代政治為人治,當皇帝的自比為天,高於一切律法之上,因此遠自上古開始,即有“赦”這種名目,古代的“赦”有將近二十種名稱,包含了今天所謂的大赦、特赦、減刑、假釋等全都在內。 在古代的統治術裡,皇帝為天,他有權去解釋上天的意旨,據以合理化自己的統治。於是,以“赦”為恩,收買人心,將它和上天之仁拉扯上關係,遂成了帝王統御的重要環節。而除了這種迷思意義外,古代庸吏酷吏多,法治又不嚴格,庶民容易惹禍上身,此即所謂的“囹圄如市,悲哀盈路”,這時有個皇帝出來“赦”一下,也未嘗沒有救濟之效。 只是,古代的“赦”在過去的時代脈絡裡有著一定的意義,但由“赦”的實踐,我們卻也可看出,盛世所開創的“赦”,多半沒有甚麼好結果。古代通常都是愈亂的時代,統治者愈喜歡玩“赦”的遊戲,企圖收買人心。但政治的鐵律是,人心的歸趨是看有沒有能力,有能力者能為人民造福,自然會得到人民支持。如果不能為人民謀福利,“赦”愈多反而朝代愈走下坡。 在“赦”的歷史裡,三國時代諸葛亮治蜀十四年,只“赦”了兩次。這也印證最基本的道理,統治者收買人心靠的是治理能力和政績,假借名目而玩著“赦”的遊戲,除了可得到模仿帝王的自我快感外,和人民又何干?唐太宗為古代皇帝,當然也會搞此赦罪的權力遊戲,但他對此則實有超過時代的見識,因此才會說出如此擲地有聲的名言:“吾有天下,未嘗數赦者,不欲誘民於倖免也!”以及“赦,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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