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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購武器 廣州最殘忍黑團夥被剿

http://www.CRNTT.com   2010-06-06 07:38:06  


 
  伍志堅供認多次向一名叫謝斌的人購買過武器。專案組於2009年6月23日在海珠區抓獲謝斌,在其住處搜獲4個軍用手雷、84發手槍子彈、27發獵槍子彈、吉普車1輛及現金10萬元。

  6月28日,在河南省許昌市抓獲團夥成員王中偉。

  6月30日,在越秀區某夜總會抓獲 伍志堅團夥制販毒骨幹成員林穎悅。

  7月6日,在廣州相繼抓獲成員陳榮彬和黃遠健,繳獲1支鋼珠手槍。

  7月8日、13日,團夥成員陳士普、王文遠分別在江蘇、河南落網。

  8月7日,追逃小組在河北滄州抓獲 伍志堅團夥重要成員張洪博,在其家中繳獲約2千克“麻古”、1支43式衝鋒槍、2支軍用手槍、3枚軍用手雷、子彈73發……

  專案組圍繞該犯罪團夥的組成結構、層級分工,根據前期偵查掌握的大量證據材料、作案事實,對疑犯進行逐個甄別和審查。

  在強有力的證據面前,伍志堅等犯罪團夥成員供認各類刑事案件17宗,其中涉及命案3宗,制販毒案件9宗,制毒窩點5個,非法買賣槍支2宗, 武裝非法拘禁1宗。至此,廣州近十年來最殘忍、火力最強“黑幫”被徹底剿滅。

  伍志堅團夥

  罪行:制毒販毒殺人滅口

  警方查實,2007年開始,伍志堅有組織、有目的地糾集其弟伍志偉等人,購買槍支彈藥和汽車,大肆進行制販毒犯罪活動斂財。因制販毒團夥之間和團夥內部常有利益衝突和內訌,伍志堅對仇家或內訌團夥成員採取殺人滅口、非法拘禁、毆打致死等殘忍手段,其非法牟利所得主要用於購買房產、團夥運作以及花費。

  “家法”:殘忍家規至少奪4命

  伍志堅按層次給團夥成員發放不同標準的武器裝備和“工資補貼”。黑幫成員每月發放5000元底薪,再根據“業績”發放獎金。伍志堅制定了嚴格的“家法家規”, 要求手下成員無條件服從,要隨時聽命,隨傳隨到,不得向外洩密。如有人違反,便以令人發指的暴力手段懲罰,輕者拘禁毆打,重者殺人,至少有4人被殺。

  組織:組織嚴密分成三級管理

  整個犯罪團夥內部成員近二十人,人員構成穩定,內部體系健全、職責明確。該犯罪團夥組織嚴密,成員分三級“ 管理”:第一級是首領伍志堅、伍志偉,負責財務分配、內部 管理等事項;第二級是王中偉、司義波等骨幹成員;第三級是一般成員,負責以暴力手段非法拘禁、恐嚇、殺人、追收所欠的毒資、與其他團夥爭奪地盤等,並監視內部成員有無“違規”,負責“執行家法”。

  記者 陳翔 通訊員 龔宣 譚勇 張新 廖俊斌 實習生 區小東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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