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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強被判死刑,文強真的死了? | |
http://www.CRNTT.com 2010-04-16 13:55:22 |
不到最後,這個問題,怕是誰也無法肯定的。為什麼呢?決定文強的命運,在法律上還有二審這道程序。 2010年1月8日上午9時30分,北京律師李莊涉嫌偽造證據、妨害作證案在重慶市江北區法院一審宣判,法院以“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判處李莊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3)在二審判決時,李莊則是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4) 從這裡我們可以認為,文強的命運,還有一個變數在裡面蘊藏著呢。 文強曾經揚言:“你們不判我死刑就罷了,要是判了我死刑,沒那麼便宜,我什麼都要說出來,大家就等著一起死吧!”(5) 這是非同尋常的話。文強的這一句話,究竟是什麼意思?一直讓人們琢磨。但是,大家都無法琢磨到其中真正的意思。 文強的這句話難道是隨便說說?難道是文強的計謀?難道是文強用來對辦案人員的嚇唬嚇唬? 文強這重慶市公安局十幾年,難道真的就沒有一點背景?十幾年的時間,欲所欲為,文強真的就是重慶黑社會的天?這又有些不合情理。文強“你們不判我死刑就罷了,要是判了我死刑,沒那麼便宜,我什麼都要說出來,大家就等著一起死吧!”這話難道真的只是是文強的計謀? “你們不判我死刑就罷了,要是判了我死刑,沒那麼便宜,我什麼都要說出來,大家就等著一起死吧!”文強究竟要拉誰一起死?現在,文強已經被判處死刑了,應該是文強亮底牌的時候了。 面對死刑表情平靜。周曉亞的辯護律師倪澤仁介紹,面對判決結果,文強沒什麼反應,很平靜。周曉亞則情緒激動,當庭失聲痛哭,癱軟在地。“一是覺得自己判得重,她的心理預期是5年,主要是沒想到文強判死刑”。 審判長解釋文強為何被判死刑: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包庇多個黑社會性質組織,判死刑罰當其罪。 文強獲死罰當其罪:根據刑法規定,個人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同時,對犯罪分子決定刑罰時,應當根據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綜合考慮。 審判長王立新介紹說,受賄數額是決定刑罰輕重的一個重要量刑情節,但並非唯一量刑情節。在對受賄犯罪分子量刑時,不僅要依據其犯罪數額,而且還要根據其受賄情節、受賄行為給國家、社會和人民造成的危害後果等綜合因素全面考慮。 王立新表示,文強受賄1211萬餘元,數額特別巨大;文強身居司法機關要職,長期收受下屬賄賂,對重慶司法機關的公信力造成極大損害;文強肩負打擊查處違法犯罪活動的重要職責,卻包庇、縱容多個黑社會性質組織,致其得以發展壯大,社會危害性極大,顯然屬於情節特別嚴重。法院對其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當其罪。 然而,對於一審判決死刑,文強沒什麼反應,很平靜,未當庭表示上訴。據悉:文強昨日已表示要上訴。(6) 文強要上訴,至少表明了幾個方面的意思:其一,文強對一審判決不服;其二,文強珍惜自己的公民權利;其三,文強知道,是亮底牌的時候了…… 從這裡我們可以知道,文強的最後命運,真的還有一個變數呢。 注明: (1)參見(《快訊: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一審被判死刑(圖)》2010年04月14日16:46:21華龍網) (2)參見(《快訊:文強等5人未當庭表示上訴(圖)》2010年04月14日16:56:04華龍網) (3)參見(《李莊抗議一審判決律師要求二審與證人對質》2010年01月09日03:47華商網-華商報郝建國 ) (4)參見(中國民商法律網法學茶座>>>法林閑言熱點文章《李莊案二審判決書》上傳時間:2010-3-1) (5)參見(《重慶原公安局副局長文強供認強奸少女玩弄明星》2009年10月20日03:57揚子晚報) (6)參見(《文強面對死刑判決表情平靜已表示將上訴》2010年04月15日07:12 新京報 褚朝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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