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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約峰會傳遞的信息 | |
http://www.CRNTT.com 2009-04-06 08:07:15 |
北約的未來:變與不變 北約此次峰會討論的另一個重要問題是北約未來的發展方向。北約領導人討論並通過了《聯盟安全宣言》,授權北約秘書長召集一個高水平的專家小組,在與各成員國密切協商的基礎上制定新的《戰略構想》。 《聯盟安全聲明》認為,恐怖主義、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失敗國家仍是北約面臨的主要威脅,同時,網絡攻擊、能源安全和氣候變化將是北約未來必須面對的新威脅,北約的角色將進一步多元化。為了應付新的安全環境,北約必須改變,但改變又是痛苦的。 同時,北約進行內部改革也不可避免。“冷戰”結束後,北約不再面臨大規模戰爭的威脅,成員國不但沒有了在冷戰時期表現出的同仇敵愾,反而各自打起了“小算盤”。由於各自的利益並不完全一致,因此成員國在重大問題上往往不能勁往一處使,阿富汗問題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北約目前奉行的“誰出兵,誰出錢”的原則越來越顯現出其弊端,即各成員國均不願意多出力。更有甚者,北約在決策時採取全體一致的原則,但隨著成員國數量的增多,決策難度越來越大,決策效率越來越低。針對這些情況,北約作出改變勢在必行。 不過,北約在尋求改變的同時也有堅持不變的方面,那就是其軍事同盟性質和東擴政策。 此次峰會通過的《聯盟安全聲明》認為,《北大西洋公約》第五條(對一個成員國的襲擊被視為對所有成員國的襲擊)和“集體防禦”原則仍是北約的基石,並且北約的大門朝所有歐洲民主國家敞開。北約的擴大是其轉型的重要內容,而公約第五條和集體防禦是對准成員國最具吸引力的東西。(来源:新華网;新華社記者尚緒謙 嚴明) 背景資料:北約的發展歷程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簡稱北約)成立於1949年4月4日,成員包括美國、加拿大、比利時、法國、盧森堡、荷蘭、英國、丹麥、挪威、冰島、葡萄牙和意大利12個國家。 作為軍事政治集團,北約的宗旨是:成員國在集體防務和維持和平與安全方面共同努力,通過政治和軍事手段,促進歐洲—大西洋地區的民主、法治和福利,保衛成員國的自由與安全。 60年來,隨著世界風雲變幻,北約不斷調整其軍事戰略。成立初期,北約實行“集體防禦”原則,遵循“地區性遏制戰略”。1955年華沙條約組織(簡稱華約)成立後,北約開始逐步推行“靈活反應戰略”和“前沿防禦戰略”。1991年華約解散和冷戰結束後,北約開始實施“全方位應付危機戰略”,並通過介入前南地區危機、東擴和推行“和平夥伴關係計劃”向東歐和前蘇聯地區擴展。近年來,北約又在推行新的戰略轉型,在保留傳統職能的同時,執行了從軍事到民事的廣泛任務,如反恐、維和、人道主義援助等。 過去60年,北約為了戰略上的需要,先後進行了6次擴大,使其成員國逐步發展到28個。 1952年2月18日,土耳其和希臘加入北約。 1955年5月5日,聯邦德國加入北約。 1982年5月30日,西班牙加入北約。 1999年3月29日,波蘭、匈牙利和捷克原華約三國正式加入北約。波蘭等國從1992年起相繼提出加入北約的請求。1994年1月,北約首腦會議正式通過北約東擴計劃。1997年7月8日,馬德裡北約首腦會議決定接納上述三國加入北約。 2004年3月29日,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正式加入北約,使北約成員國增加到26個。 今年4月1日,阿爾巴尼亞和克羅地亞加入北約,從而使北約的勢力擴大到西巴爾幹地區。長期以來,北約一直把素有“歐洲火藥桶”之稱的巴爾幹地區的國家當作擴大的目標。(來源:新華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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