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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反分裂鬥爭中的法治思維

http://www.CRNTT.com   2020-08-02 00:04:01  


隨著時代的發展和進步,法律成為世界各國處理內政和國際事務的主要依據和方式。
  中評社香港8月2日電/福建江夏學院法學院講師暨福建省台灣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游志強博士在中評智庫基金會主辦的《中國評論》月刊7月號發表專文《試論法治思維在反分裂國家鬥爭中的方法論作用》。作者認為:法律不僅能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時期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在兩岸關係非和平時期,也即中國大陸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解決台灣問題時,亦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我們有必要從觀念上轉換兩岸關係在非和平時期反分裂國家鬥爭中的方法論認知,從界定反分裂國家鬥爭的法律屬性、樹立反分裂國家法律機制的問題意識等角度切入,由此創新、創立反分裂國家鬥爭中的法治話語體系,真正發現並促進實現法治思維在國家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解決台灣問題時的方法論作用。文章內容如下:

  一、反分裂國家鬥爭中的觀念轉換

  在傳統觀念中,反分裂國家鬥爭主要以政治、經濟、文化、歷史、軍事等手段為主要方式,相應地,政治陣地、經濟陣地、文化陣地、歷史陣地、軍事陣地等陣地也就成為反分裂國家鬥爭的主要陣地。隨著時代的發展和進步,法律成為世界各國處理內政和國際事務的主要依據和方式,通過法治方式處理各項事務而得到的結果更令人信服和遵從。尤其是在兩岸關係非和平時期,法律的主要任務不僅在於對政治立場的確認與複復,還在於為反分裂國家鬥爭提供正當性支撐。由此,我們有必要在兩岸關係非和平時期的反分裂國家鬥爭中,轉換觀念,為多種途徑實現國家統一做好法律準備。詳言之,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由淺及深展開相關工作:

  首先,明確反分裂國家鬥爭的法律屬性。一方面,法律的制定活動能夠以最明確且最權威的方式彰顯反分裂國家鬥爭的政治決斷,法律規範能夠有效凝結和反映人民群眾對國家統一與反分裂鬥爭的理性共識,並為國家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解決台灣問題提供法律上的依據;另一方面,法律的實施過程能夠為上述政治決斷提供有效的制度實踐路徑,在本文的語境下,即法律的實施能夠為國家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解決台灣問題提供程序上的安排,與此同時,法律規範也能夠有效降低非和平方式的敏感性,從而有效震懾分裂國家的活動。①實踐中,從中國《反分裂國家法》相關條文與《反分裂國家法》之外的法律法規的規範聯繫來看,無論是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時期,還是在兩岸關係非和平時期,反分裂國家鬥爭均涉及諸多法律問題。由此,我們有理由主張反分裂國家鬥爭具備法律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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