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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在一國下尊重兩制差異 展協同效

http://www.CRNTT.com   2016-04-24 00:17:26  


律政司長袁國強(中評社 黃博寧攝)
  中評社香港4月24日電(記者 黃博寧)律政司長袁國強昨日出席紀念《基本法》頒布二十六周年研討會時表示,基本法實行19年來,特區政府有高低起落,總體保持了香港經濟繁榮、維護了香港包括法治、司法獨立、保障基本人權等核心價值。

  “奉行‘一國兩制’原則,是史無前例、卓有成效的實驗,通過實施《基本法》,不但可以推動特區經濟持續發展,維護法治,亦能夠繼續彰顯香港獨特之處。”袁國強表示,人類社會的每個制度都有優缺點,在一個國家之內實行兩種不同的制度,可以出現分歧,但亦可以產生協同效應。香港應繼續充分利用“一國兩制”的優勢,堅守特區獨特之處及其核心價值,為國家發展作出貢獻,凸顯“一國兩制”可以為國家和香港發揮的效益。

  “要達到這目標,必須在“一國”的大前提之下互相尊重“兩制”的差異,展現“兩制”的協同效應。”他說,最近頒布的“十三‧五”港澳專章配合“一帶一路”倡議,會為香港帶來不少機遇。

  袁國強也從歷史背景、相關條文以及落實情況方面解讀《基本法》。

  歷史方面,《基本法》是根據國家憲法第31條制定的全國性法律,目的是為香港特區的設立及在特區實行的制度提供法律基礎,透過法律方式實落“一國兩制”。袁國強指出,《基本法》的制定,不缺乏國際視野,也兼顧了香港及國家的國際形象,綜合而言,“一國兩制”的淵源充分兼顧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城市的地位。

  落實方面,袁氏指出,《基本法》制定的目的除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還在於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此間國際社會對香港有正面的評價,最近美國傳統基金會月連續第22年將香港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可說明此點。

  條文方面,關於英文是正式語文的《基本法》第9條;提供適當經濟和法律環境的109條;不實行外匯管治政策的112條;保持國際和區域航空中心地位的128條,以及39、95、108、114至116條中關於“對外事務”的規定,都為香港充分發揮國際城市特質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