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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答中評:一定會依法處理港獨 | |
http://www.CRNTT.com 2016-04-24 00:13:58 |
內地《人民日報海外版》昨日刊登題為“和理非”的文章,其中引述“法律界人士”指:“‘港獨’分子組黨已構成實質行動,觸犯《刑事罪行條例》,條例中有涉及煽動、顛覆等罪行,但香港特區政府從未引用,香港律政司需要詳細研究,考慮是否採取法律行動。”文章還引述“政界人士批評”,指有關“港獨”的言行“把香港推向危險的境地,事到如今,特區政府不能再姑息”。 袁國強:考慮循四方面應對“港獨” 香港特區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在另一場合表示,“港獨”違反香港《基本法》,是大是大非的問題,因此律政司會很嚴肅去處理。 他說,港府會按照正常程序,包括交由執法機關進行調查,然後在得出調查報告後採取行動。而目前港府正考慮循四個方面應對“港獨”,包括:《公司條例》、《社團條例》、《刑事罪行條例》以及其他方面的刑事罪行。 上述四個方面其實皆屬於香港本地法律層面。例如目前香港的政治團體或組織,大多根據《公司條例》或《社團條例》成立。而早前“香港民族黨”向港府公司註冊處申請登記時,已經遭到拒絕。 不過有泛民中人認為,看不到在香港現行法律下,可以如何處理主張“港獨”的人士。 林煥光:看不到多數港人認同“港獨” 香港特區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亦同林鄭月娥持相近的觀點。他認為,大家不用花很多時間或很多精力,甚至不用認真去討論“港獨”議題。 林煥光指出,自由社會總有人為了吸引注意力,去說一些很特別的事。但是如果這部分人的行為超越了法律的界線,自然會有後果。 他還表示,目前看不到絕大部分香港人,會對“港獨”的命題有任何真正的認同,因為大家很清楚香港的歷史、特區的背景,以及香港與國家的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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