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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怎為了徵地火燒村民 | |
http://www.CRNTT.com 2014-03-28 11:09:51 |
“能人治村”模式也決定了村主任容易“出事” “薦能”而非“選賢”,是村幹部選用的基本模式 按照我國法律,村幹部選舉是希望“選賢”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推薦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為村幹部候選人。但實踐中,幾乎只有“工作能力”一條成了關鍵。而這裡的“工作能力”又等同於“頭腦活”、“混得開”、“有手腕”。於是最後被選用的村幹部,有兩類人占比多,即地痞惡霸多、幹工程做生意的多。 北京市懷柔區桃山村原村主任常勇就是個典型。此人從小混社會,小偷小摸、為賭場看場子,還因涉嫌犯罪被警方抓走過。後因盜土發跡,挨家送米面要求村民選自己當村主任。選舉當天,常勇手下的一些打手站在會場內,“監督”村民投票選舉,最後“順利”當選。 這類黑惡勢力盤踞村委的現象非常普遍。去年8月河北保定查處三起“村主任大案”,三個落馬村主任竟然都是黑惡勢力。 為什麼黑惡勢力容易混進村委呢?常寧市紀委朱春琪發表在衡陽市紀委網站的文章《警惕村官黑社會化現象》有過精辟的論述: 不少農村黑社會勢力團夥的主要犯罪頭目在長期的犯罪過程中總結出與其對抗政權, 不如利用其為己服務的道理。於是, 他們或者通過送禮行賄, 與部分農村基層組織的領導人攀上關係, 或者通過干涉、賄賂、收買和操縱選舉的方式, 強拉選票, 違法選舉, 籍此登上政治舞台,逐漸將好端端的農村基層組織逐步改造成了黑社會組織, 並利用其“紅色”的外衣實施著各種犯罪行為。而個別地方領導錯誤的認為,要治理“刁民”, 最好的辦法便是“以惡制惡”, 而且地方惡勢力能夠“較好” 的擺平各種難題。在這種錯誤思想的指導下, 部分基層領導不僅採取“睜一只眼, 閉一只眼”的辦法, 任由村霸地痞橫行霸道, 甚至主動雇用、任命地痞流氓等黑社會勢力分子, 硬性推行一些不合理的土政策, 為黑社會勢力在農村的滋生和成長打開了方便之門。 “能人治村”模式導致村主任容易損害村民利益 為了方便治理,上級政府支持“能人治村”,而且為了方便管理,還支持村支書兼任村主任,導致農村村支書和村主任是一人成為普遍現象。在這種上級部門“主導”下,民主選舉的成色已然大打折扣,效果自然也不容樂觀。 去年10月發表在《領導科學報》的文章《“能人治村”模式利與弊的思考》指出:“能人治村”模式導致村幹部動機不純,難以平衡自身的利益和村民的利益。而且難以平衡個人作用與發揚民主的關係,變成“能人專制”。 結語 “酷吏治刁民”,在這樣的思維指導下,出現村主任為了徵地火燒村民的事情也就不難理解了。 來源:騰訊評論今日話題2014-03-27 第274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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