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焦點傳真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首開霧霾罰單 是對帶血GDP的又一次分贓?

http://www.CRNTT.com   2013-12-12 11:58:29  


 

鏈接:首開霧霾罰單 是對帶血GDP的又一次分贓 

  2013年12月11日12:33 來源:和訊網 

  網友:城市的錢哪裡來?都是稅款!企業污染環境,為啥用納稅人的錢交罰款?

   事由:近日,遼寧省對下轄八市開出總額達5420萬元的罰單,以懲罰這些城市空氣質量超標。“十面霾伏”之下,老工業基地遼寧率先突圍,開出了國內首張“霧霾罰單”。有遼寧省官員稱,被罰城市的市長面子上過不去,可能倒逼地方注重治污。以“霧霾”為名頭的罰單,實屬罕見。有人認為,對地方政府來說,這相當於錢“從左口袋換到右口袋”,懲戒作用不容樂觀……對此,你怎麼看?

  【新華網】“霧霾罰單”,究竟想讓誰心疼?

  把“霧霾罰單”開給一個城市,地方政府上繳的罰款來自於公共財政,就算罰的再多,官員不心疼,監管部門不心疼,污染企業更不心疼,最心疼的還是老百姓。本來,當地群眾就已經飽受霧霾之苦,最後還要掏錢負擔這筆罰款。而且,這種罰款造成的痛楚並不會刺激到那些製造污染的單位或者個人,因為沒有落到自己的頭上,所有的違規行為還是會延續下去。

  【新京報】霧霾罰單別只讓公共財政“背黑鍋”

  可如果是官員、污染企業“感冒”了,讓公共財政“背黑鍋”,那這罰單未免形同虛設。罰多少錢,對某些官員來說無關痛癢,反正是慷公家之慨。罰繳資金將“返還”給各城市用於空氣治污,對地方政府來說,這相當於錢“從左口袋換到右口袋”,懲戒作用能有多少?而從法律角度看,在行政執法中,政府也不具備被罰款的責任主體資格。

  【京華時報】霧霾罰單誰應買單

  遏制空氣污染,改善生態環境,經濟手段不是不能用,同時還要更多發揮政績考核這個“指揮棒”的作用。通俗地說,把空氣質量和官員的“烏紗帽”掛鈎,要比罰點錢更管用。

  【南都網】治理霧霾 開罰單不如摘“帽子”

  遼寧霧霾罰單的缺陷顯而易見。罰款由一個城市上繳到環保部門,同屬財政資金,幾乎像是財政資金的一種挪移;財政資金無論流向哪裡,都是納稅人的貢獻,難道納稅人是形成霧霾的禍首?這樣一種處罰,對真正的最大責任人又會有多少像樣的觸動?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