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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腐敗李登輝更應首先檢討自己

http://www.CRNTT.com   2013-04-13 09:18:47  


 
  實際上,雖然腐敗在歷史上就緊緊糾纏著國民黨,並因此而導致輸掉了國共內戰,逃到台灣島偏安一隅,但畢竟蔣介石在痛定思痛之後,曾經發動過“反貪”鬥爭,甚至於使用過對付“匪諜”和“台獨”分子的白色恐怖手段,而蔣經國更是以自身的廉結律己作表率,因而在“兩蔣”時期,國民黨及其治下的台灣官場,雖然也有一些貪賄案發生,但還是相對清廉的。然而,到了李登輝接掌國民黨之後,情況就發生了極大的變化。他為了與舊國民黨勢力“非主流派”抗衡,及應對迅速發展的民進黨帶來的選舉壓力,而大力吸納地方派系為政治班底,並有意慫恿地方黑惡勢力、貪污腐敗分子從政。這些“黑金”人物打著“民主、民意”的口號,在各地參選地方首長和民意代表,迅速形成了所謂的“台灣地方派系”。國民黨為“贏選舉”、“保執政”,大力吸納地方派系分子入黨,黑白勾結日甚一日,因而李登輝正是勾結“黑金”人物的頭號政客。有些幫派和組織還利用在當地的影響力,幫特定的政黨候選人拉票,而政客當選之後,就要償還“人情債”,以所掌握的政治勢力作為特定行業的保護傘,一時間是黑白莫辨,台灣政壇的“黑金政治”由此形成。

  “黑金政治”,簡稱“黑金”,是台灣的一種政治現象,也是腐敗的一種特殊形式,指的是黑道與金錢全面介入政治。所謂的“黑”是指黑道,而“金”則是指金牛。一方面,出身黑社會的人物利用暴力和賄選手段,控制地方政治勢力,進而取得民意代表或政府官員的位置。他們從政後,靠貪污補回在選舉中使用的資金,回饋黑道的支持。另一方面,政界人物包庇黑道人士,影響執法公正,甚至委託黑道代為處理“白道”不便出面的事務。因而形成了“國民黨支持,幫黑社會賄選”和“黑社會貪污,讓國民黨收錢”的兩種方式。

  “黑金”代表政治人物利用暴力和賄選等威脅利誘手段控制地方政治勢力,進一步取得民意代表或政府官員的位置。“黑金”出身的政治人物,通常在從政過程中,經常又會以貪污等方式來補回在選舉時使用的資金或回饋黑道的支持。與“黑金”勢力掛勾的部分政界人物則可能涉嫌包庇、影響執法、或委由黑道代為處理“白道”不便出面的事務。這就使得“黑金政治”以及台灣地方派系迅速在當時政壇發展成形,不少黑道背景的人士“漂白”以謀求“保護傘”(“立委”與議員在會期中,非經決議免受拘捕之特權,因而有“當選過關,落選被關”之說),利用在地方的強大財力當選。在任時,利用職位為自己“護航”,造成當時台灣政治混亂。在李登輝的統治下,二十世紀九十年代的台灣發生了一系列震動社會的“黑金”案件。其中最駭人聽聞的是屏東縣鄭太吉案,還有涉及多起議會暴力與議會外相關案件的無黨籍“立委”羅福助,其他著名的例子還包括均為國民黨籍的屏東縣“立委”郭廷才、議長鄭太吉、縣長伍澤元、嘉義縣議會議長蕭登獅、彰化縣議會議長白鴻森與副議長粘仲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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