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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佛門清譽不能靠世俗權力 | |
http://www.CRNTT.com 2012-04-12 14:01:46 |
■ 和尚清譽,社會來維護? 假如對佛教不滿,穿僧服搞行為藝術可以嗎?“假冒和尚”只是一種言論表達的方式 按照個人理解對宗教原教旨教義進行理解和解讀,這完全是個人自由。即便這種解讀的結果很有可能在絕大部分人看來完全是離經叛道,個人也有權利把這一解讀以言論和行為的方式表達出來。色情刊物《皮條客》的創辦者Larry Flynt,曾因“以圖文形式指認宗教人物有亂倫行為”被指控,但法院最終以“沒有哪個有理智的人會認為該廣告描述的是實際發生的事情”為由宣判控訴不成立。 如果摟著美女的是真和尚呢?僧尼觸犯清規戒律只會被開除不會有私刑,警方也無權抓 冒充的假和尚被抓走,那麼換做一個真和尚,又會怎樣?根據中國佛教協會常務理事釋常輝法師的說法,在佛教內,僧尼觸犯清規戒律,只是“默然擯除”,即“譴單”,開除他離開寺院,沒有任何重刑。僧尼觸犯清規戒律,不會有超出當時、當地國家法律之上的私刑。既然是真和尚都這麼寬容,那為什麼對待假和尚反而要那麼嚴厲?如果假和尚摟美女應該被抓,那時有耳聞的真和尚娶老婆又該當何罪? 社會不維護,宗教聲譽怎麼辦?信仰自由的社會每個人都有權不認同佛教 宗教信仰有自由,世俗社會不得干涉,這已經成為共識。但是反過來,宗教是否就可以此來綁票社會,要求社會必須認同宗教倫理,並且維護它的聲譽呢?這並不可行。宗教的聲譽完全系於教徒自身,社會並沒有義務來維護。冒充和尚之所以經常出現,僅僅是因為冒充者的原因,而與佛門不清淨無關嗎?如果希望享有不受世俗權力干預的信仰自由,那就不應該指望世俗權力來維護宗教的聲譽。只有保障了每個人不認同佛教的自由,才能保障每個人信仰佛教的自由。試圖借用世俗權力來實施抓捕,不但維護不了佛門清譽,還可能造成更嚴重的後果。 □ 結 語:假和尚摟美女寺廟擺拍的確“佛見了都有火”,但在沒有任何違法事實的情況下圍堵報警抓人,試圖借用世俗權力維護宗教聲譽,並不是正確的做法。 (本文來源:網易新聞評論《另一面》2012年4月12日/原題:《“假和尚”法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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