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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共識只是民進黨單方之言何來共識?

http://www.CRNTT.com   2011-08-30 08:30:37  


 
  其實,就連《台灣前途決議文》也已被《正常國家決議文》所給否定了。實際上,《正常國家決議文》主張“國號”應正名為“台灣”,應以“台灣”的名義加入包含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組織,並盡速制定一部台灣“新憲法”,破除“憲法一中”迷障;這部“憲法”應明訂台灣“國家”名稱與“領土”範圍,以符合“現狀”,並徹底擺脫“中華民國”體制的後遺症;積極推動“台灣”正名,全盤檢討法律體系、政府機關與公營事業的名稱與法律用語。特別是在國際組織與正式“邦交”關係,應以“台灣”作為文件與活動的名稱。因此可以說,《正常國家決議文》的提出,是將《台灣前途決議文》完全推翻,甚至比“台獨黨綱”更加“台獨”。而基於“後法優於前法”的原則,《台灣前途決議文》已被《正常國家決議文》所取代。因此,蔡英文在《十年政綱》的“兩岸篇”中再提《台灣前途決議文》,實際上是拿出已被民進黨廢掉了的政治文件作為自己的競選政治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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