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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廢除死刑之路

http://www.CRNTT.com   2011-08-14 09:23:31  


8月12日,醫學碩士艾建國被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押赴刑場,執行死刑。至此,震驚全國的“南京藍山滅門碎屍案”塵埃落定。
  中評社北京8月14日訊/今年以來,藥家鑫案、夏俊峰案和許邁永案,這三大案件均引發了死刑存廢的爭論。為釐清爭議,引發學界和公眾的更一步深入討論,日前中國政法大學“薊門決策”論壇組織了一次“生命不能承受之判———死刑與死刑複核程序問題與對策”的研討會。以下是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刑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員劉仁文的文章“中國廢除死刑之路”:

廢除死刑的三個理由 

  有關死刑存廢的討論,這些年爭議很多。主廢派很多是從“生命不能被剝奪”這個概念出發來演繹的。生命能否被剝奪,已經超出了法學特別是法規範學的範疇,牽涉到哲學、倫理學、文學等更廣闊的話題。這裡要追問的是為什麼會有死刑?死刑的本質是一種懲罰手段,是對嚴重違法共同體秩序的成員的懲罰。這種懲罰是最後的、也是極端的、最殘酷的手段,因為它牽扯到對一個人生命的剝奪。但如果不用或者廢除掉死刑,仍能較好地甚至更好地治理社會,或者說維護好共同體的秩序,那死刑的存在就沒有必要了。 

  當我們把死刑的存廢從一個抽象的制度還原為活生生的現實的時候,死刑終歸是一個殘忍的事情,其存廢是與一定的歷史發展階段聯繫在一起的,是與人類認知水平的演化有關的。原來死刑的存在源自樸素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觀念,現在人類對這種觀念正在質疑,是否非要如此,才能實現正義。在已經沒有死刑的歐洲以及世界上其他廢除死刑的國家和地區,包括我國的香港和澳門地區,實踐已經表明,廢除死刑後,社會的秩序並沒有受到影響,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和公正的認知也沒有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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