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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泉水安全調查:賣水不掙錢,賣桶才掙錢

http://www.CRNTT.com   2011-02-10 14:02:42  


 
  2010年9月,陳建海曾借開會之機同青島嶗山礦泉水、青啤等廠家負責人談話。陳建海回憶,飲用水桶的行業亂象,加之高昂的打假成本,讓各位企業家頭痛不已。

  “規範聚碳酸酯飲水桶的行業標準應是當務之急。”山東省飲料行業協會上述專家向本報記者強調。

  類似行業標準並非不存在。青島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輕工部劉部長向本報記者解釋,早在1999年,全國塑料製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就已組織有關單位起草了強制性行業標準QB2460-1999《聚碳酸酯(PC)飲用水罐》,並於2000年9月開始實施。

  山東省飲料行業協會上述專家稱,儘管此後上海等省市也制定了地方標準,但PET桶等其他材料加工製作的飲用水桶尚沒有國家或行業產品標準規範,也沒有不允許生產使用的禁令,目前都是按企業標準進行生產和銷售,但部分企業標準或地方標準在引用相關衛生性能標準時有漏項行為,易產生質量漏洞。

  此外,如何更科學、規範地回收利用飲用水桶,同樣是相關企業面臨的課題。據陳建海介紹,泉娃飲用水桶的循環使用周期是40次。對於損壞、淘汰的PC桶,該企業一律將其出售給當地生產亞克力板的廠家。據記者了解,除了亞克力板,飲用水桶粉碎後,還是製作大棚頂棚、陽光板等的重要原料。

  “當然,也有一些企業將損壞、淘汰的飲用水桶出售給黑桶加工廠家,從而造成行業內部的惡性循環。因此,飲用水桶淘汰後回收、運輸及處置等環節的問題,值得有關部門研究解決,應按照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制定相應法規。”山東省飲料行業協會上述專家說。

  “之前制定的QB2460-1999《聚碳酸酯(PC)飲用水罐》畢竟只是行業標準,力度不夠,我們期待國家出台更加規範的強制性標準,並輔以相關法律法規,讓非法牟利的小黑廠無法生存,鼓勵企業優勝劣汰,最終對消費者的健康負責。”陳建海呼籲。(記者: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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