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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剛門” 門後潛伏著多少未知真相

http://www.CRNTT.com   2010-10-27 10:07:46  


 
  真相何在?我們一直在圍觀。

  昨天的《中國經濟時報》關於河北大學車禍的報道,是迄今所看到的最全面、細節最豐富、現場感最強的報道;其中有關李剛和河北大學工商學院黨委書記任國升的一些情節或細節,很讓人震驚,更讓人心寒。最寒心的應該是河北大學的學生和家長。

  報道說,22日21時許,該報記者通過受害者家屬獲知李剛的聯繫方式,致電詢問是否為李剛,並表示希望採訪他本人。對方矢口否認自己為李剛,並且再三追究記者從何處獲知其聯繫方式,並嚴厲告訴報記者:“等我查到你是誰,我要告你。”

  是不是記者撥錯了號碼,打了另一個人的手機?哪怕對方是個地痞,最多罵句粗話,也不會厲害到要去查人,而且打錯一個電話值得“告”嗎?誰又有能力和權力讓電信局配合他查人?李剛是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區分局的副局長,有報道說他分管刑偵;一接記者電話就想到查人,很專業。

  就在宣稱要查人之前的幾個小時,李剛還在中央電視台鏡頭前泣不成聲,幾度哽咽,還特地站起身來深深鞠了一躬,說是表示“深深的歉意”。有人說他是“作秀”,但是我還想眼淚是裝不出來的,他毛病再多,總還是個人,人家被自己兒子撞死了,這點惻隱之心總是有的。誰知才過了幾個小時,沒有攝像機對著了,就換上這麼一副面孔。那麼,面對電視鏡頭時,他的眼淚到底為何而流?為何那麼傷心?是為了被害者,還是為了別的?

  《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多次要求採訪保定市公安局等部門,但是該記者以及在保定採訪的其他幾家媒體記者均始終無法進入保定公安局,無法獲得採訪許可。這是可以理解的:接受採訪,就要面對質疑,面對很多“為難”的問題,比如關於李剛父子名下5處房產的傳言。即使尚待調查證實,也要有個承諾吧?即使是謠言,為了對李剛聲譽負責,也應該明確辟謠吧?網上所曝5處房產,有具體得不能再具體的門牌號碼和面積,要查證並不困難,但李剛本人和有關部門至今沒有回應。

  相形之下,李剛在央視露面,很難說是一次採訪,除了李剛秀道歉,沒有就案情、李剛的家教等有關問題的提問。有人指出,這是給了李剛一次危機公關的機會。

  學校方面也令學生寒心。報道說,有記者就學校責任採訪河北大學工商學院任國升書記時,任說:“我們賠償什麼?這是交通肇事,學校還是受害方呢。”該校門口竪有“校外車輛禁止入內”、“限速5公里/小時”的警示牌。發生了這樣的慘案,學校至少有管理不嚴的責任。不反省、不向師生檢討自己的領導責任,反而把自己打扮成“受害者”,這樣的學校領導,豈不令廣大師生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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