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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變“贖罪” 誰會做善事? | |
http://www.CRNTT.com 2010-10-23 11:29:05 |
既然反對派選取了“關愛基金”作為攻擊點,其喉舌自然也要作出配合,於是在報章中不斷以“贖罪券”來形容“關愛基金”,其心可誅。什麼是“贖罪券”?“贖罪券”又稱赦罪券、赦罪符,是中世紀天主教籌集捐款的工具,天主教宣稱購買贖罪券能獲赦免原罪得上天堂。教皇博義八世宣布1300年為禧年,凡到羅馬朝聖的信徒可將免除受洗以後所犯的罪。其後,教會宣告凡未能親身到羅馬朝聖者,可用金錢代替。至此,“贖罪券”的觀念逐漸形成。售賣“贖罪券”之舉引發了不少反對和極大爭論,不少基督新教改革者公開抨擊“贖罪券”和反對天主教出售“贖罪券”的行徑,後成為引發宗教改革的導火線之一。由此可見,“贖罪券”一詞本身有其歷史背景及意義,反映中世紀教廷的腐敗和不堪。今日反對派喉舌以“贖罪券”來形容商界捐款,是不倫不類,胡亂套用,也是惡意醜化,居心不良。 做慈善是好事應樂觀其成 商界賺取盈利回饋股東是天經地義的事,對於不法經營的商人當局固然應繩之以法,但不能將全港商人都視為“逢商即奸”。事實上,本港不少成功的商人都是與一般市民無異,通過個人奮發努力取得今日的成就,過去本港社會都敬佩這些商人白手興家的事跡,何以現在卻一肚子酸溜溜心態,總是以為商人賺到錢一定是“剝削市民”,一定是“官商勾結”,一定是“壟斷經營”,這對於大部分兢兢業業的商界人士又是否公平?只要是合法經商,試問商人有什麼罪需要“贖罪”?現在不少商人響應政府的號召,向基金投入以億元計的捐款,令更多市民可以受惠。市民就算不感謝,也至少應樂觀其成,怎會如反對派喉舌般唯恐天下不亂,以聳人聽聞的用詞去折辱商人,這樣誰人還會捐錢?難道那位反對派的傳媒老闆會慷慨解囊嗎? 做善事應該支持,做壞事必須嚴懲,這是簡單的道理,反對派及其喉舌卻完全顛倒,原來商人捐款反而要受一肚子氣,以億計的款項原來只是為了“贖罪”,在這種宣傳下,還有誰會為慈善出錢出力,反對派機關算盡,撈取政治油水,卻苦了貧困人士。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又一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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