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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寒冰:朝鮮槍擊我同胞隱藏著什麼 | |
http://www.CRNTT.com 2010-06-19 09:43:14 |
(一)朝鮮槍擊事件的背後 2010年6月4日淩晨,朝鮮邊防軍開槍打死3名中國公民,打傷1人,理由是“涉嫌越境從事邊貿活動”。 這絕非小事,因為,相關細節證明它並非意外那麼簡單,而且,它發生的時間實在過於敏感——朝鮮正因為“天安號”事件被弄得焦頭爛額。 6月17日的《中國新聞周刊》披露了相關細節:“孩子”們的船是在晚上開到朝鮮新義州附近的,翻譯用朝鮮語與對方來人搭話,在手電筒的光照下,才發現對方是朝鮮邊防軍。而朝鮮士兵沒有確認來者身份就開槍了……第一槍打在翻譯身上,一旁的3個中國人沒反應過來,又是一聲槍響,眾人跳船,“孩子”跳船時,腿上挨了一槍,他不敢動彈,悶在水下,躲在朝鮮軍的艇子下面,等對方走了,他開始往回游。事發江面“有一裡半的路程”,“多虧他水性好,要不也回不來了”。浪頭邊防派出所婉拒了《中國新聞周刊》記者的採訪。很多村民說,被打死的3個人,都已經火化了。政府和對方交涉,賠償的事情也談妥了,“一人賠3000美金”,這樣的說法已傳遍整個村子,不過官方至今沒有給出正式的確認。 朝鮮邊防軍在沒有確認來著身份的情況下就開槍,恰好說明了他們已經確認了來者的身份。 事實上,朝鮮所謂“涉嫌越境從事邊貿活動”的借口是絕對說不去的。研究國際關係的人都知道,鴨綠江是中朝兩國以河兩岸為界的界河,江面為共有,本國公民只要不登上對方的河岸,就不算越境,而朝鮮邊防軍是直接開槍,且逐個擊斃,顯然意在把事態做大。要知道,朝鮮對軍隊的控制極其嚴密,沒有上級的授意或命令,邊防軍是絕不敢擅自開槍的。更何況是在“天安號”事件鬧得最凶的敏感時刻,對中國公民開槍絕非小事!可以說,沒有領導人的命令,都不可能發生。而且,在我國外交部提出嚴正交涉後,朝方並未兌現所謂的嚴肅處理,只是“一人賠3000美金”了事。倘若朝鮮政府真的認為是邊防軍誤殺我公民,一定會對開槍者嚴懲不貸的!蹊蹺之處恰在這些細節上。 這說明了什麼? 乃有意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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