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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治”是靠不住的

http://www.CRNTT.com   2010-04-20 10:08:58  


 
  新聞媒體曝光、上級領導批示、紀檢機關介入、司法機關查處,這幾乎成為我國當前處理腐敗案件的基本程序。但是,在這個程序之中,有波濤汹湧的民情,有黨政官員的快意恩仇,有舒緩民怨從快從重,但唯獨沒有法制的身影。

  所以,當我們對新聞媒體一次又一次所謂的“勝利”而歡呼雀躍的時候,我們應當清醒地意識到,這不是法治國家應有的常態,而是人治社會的歷史傳統。這種輿論錯覺可能會讓我們忽視體制內部存在的問題,也可能會讓我們在一定程度上喪失自己本應有的權利。

新聞鏈接:

“媒治”為什麼是靠不住的
 
2010年04月15日 瀟湘晨報 曹林

  近來幾起公共事件都表現出同樣一個特征,就是醜聞曝光後,主管部門都雷厲風行地進行了迅速的處理。比如“行長酒後猥褻女子”曝光後,行長迅速被撤職,當地政府還對旁觀的副縣長實施了停職處理。對此央視評論說,媒體只要報道了,迅速地就能反映,從人治到媒治是一種進步,但是媒治到法治還有很長的距離要走。 

  媒體創造了“媒治”的概念,即媒體治理,與人治和法治相對應。其實,這種“媒治”與過去的人治並沒有多大的區別,本質上還是一種人治:領導看到了媒體的報道,然後下指示、作批示,要求整改和處理,以自上而下的領導權威讓事件得到處理。媒治只是一種表象,表面上看是媒體曝光促進了處理,實際上起決定作用的還是領導的權威。 

  “媒治”事件,似乎充分體現了媒體曝光的威力:輿論壓力之下,相關部門不得不連夜處理——可這種處理,很多時候不過是應付媒體和糊弄民意罷了,看上去是雷厲風行地嚴懲作惡者,其實不過是想轉移輿論視綫,讓地方迅速從輿論中心解脫出來。也就是說,這種“迅速處理”不過是一種危機公關手段罷了。 

  主管部門迅速處理被報道的醜聞當事人,又是撤職又是處分,看上去像是在嚴懲當事官員。但有些時候,這樣的迅速處理對這些官員其實是一種保護。立即處理,不過是讓他們暫時避一下輿論正旺的風頭而已。將他們立即撤職,等於將他們與輿論隔離,讓他們免受媒體的拷問。迅速處理也向輿論傳遞了這樣一種意思:既然我們已經迅速處理了,你們就別再追問下去了。當然了,在當下寬鬆的問責制度下,暫時的處理並不會影響到官員仕途,等風頭一過,問題早被其他新的熱點淹沒的時候,這些被處理的官員一個個地都會帶病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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