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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廈門藏家蔡銘超拍得圓明園獸首

http://www.CRNTT.com   2009-03-03 08:08:08  


 
  “一般是競拍後,7天內付款”,楊毅分析,按國際一般慣例,一旦蔡沒有及時付款提貨,佳士得至少有兩種選擇,一是直接起訴蔡銘超違約,可沒收保證金,也可沒收其之前可能已委托在該拍賣行進行拍賣的一些拍品;也可以在進行二次拍賣後,若成交價低於第一次成交價,起訴要求蔡補差價。

  “按國際私法,若拍賣行起訴,一般會選擇蔡有財產的國家或地區,然後要求凍結執行”,從這一點,楊毅認為,蔡在拍賣前應該已充分評估過這種風險,即其在海外料並無巨額資產可供執行;由於這一事件在國內已引起強烈反彈,佳士得若在國內起訴蔡銘超,能否立案還是問題,能否贏官司更是後話了。

  “從現在看,佳士得打官司,勝算的可能性並不高。因為這次理由還是比較充分的,比如說國家文物局已經有表態,蔡也可能表示說‘我交錢了,但這一拍品也無法運回中國’,因此拒交”,楊毅說,但蔡銘超在國外拍賣行的聲譽會大受影響。

  也有消息稱,按照國際行規,物品被拍出後,7天內競得者得支付貨款(老客戶一般一個月內),若競得者沒能及時支付貨款,拍賣公司會先和競得者進行協商,若確認流拍後,拍賣公司可將該文物轉讓給第二競買人,然後要求補交相關差價。

  對於蔡的“壯舉”,有拍賣同行表示,以這樣的方式讓國家流失文物變相流拍,雖然在情感上可以接受並應該支持,但是從根本上來說還是違背了拍賣行業規矩的不規範行為,這樣的公然違約必然也將影響買家在國際拍賣界中的聲譽。

  而記者注意到,在台海網和新浪網對這一事件的調查中,網友們壓倒性地支持蔡的這一 “壯舉”,很多網友為此感到驕傲。

  國家文物局:個人行為,非官方行動

  昨天下午,本報記者電話採訪了國家文物局相關負責人。國家文物局表示,在上午的新聞發布會之前並不知情買家是誰,他們也是在蔡的新聞發布會後才知道此事。這位負責人說:“這完全是個人行為,非官方的,對此我們不發表言論。”

  當記者問及買家最終不付款,是否會影響中國人的信譽,文物局該負責人表示,買家既然作此決定,就要對自己的個人行為負責。

  ( 海峽導報記者 易福進 孫春燕 詹文 崔曉旭 廖淩雲 黃少毅 吳曉平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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