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 | |
三鹿高管受審的警示意義 | |
http://www.CRNTT.com 2008-12-31 14:36:30 |
三鹿集團原董事長田文華等三鹿集團四位高管涉嫌生産、銷售僞劣産品罪被提起公訴,于今日開庭審理。起訴書顯示,被告所在的三鹿集團生産、銷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奶製品,應以生産、銷售僞劣産品罪承擔刑事責任;田文華等人對生産、銷售負有直接責任,也應當以生産、銷售僞劣産品罪承擔刑事責任。 三鹿集團曾經是中國乳製品行業的“帶頭大哥”,田文華等高管也爲三鹿的成長付出了很多心血,作出了不小貢獻,本人也獲得過不少榮譽稱號。然而,這些風光一時的人物現在却被推上被告席,接受法律的審判。 這樣的結局可能有各種各樣的外在原因,比如,社會的誠信淡薄、政府部門的監管失靈等,但歸根到底,市場與社會的運轉機制要求每個人必須自己對自己的行爲、包括過錯承擔責任。面對問題奶粉事件,社會、政府監管部門需要反省,但是,三鹿等奶粉企業的高管是負有直接責任的,市場和社會的運轉機制要求他們要爲自己的過錯承擔代價。市場和社會不可能容許一個人以犧牲他人尊嚴、權利、利益的方式增進自己的利益,而當今有些企業家似乎沒有深切地意識到這一最基本的人生與商業戒條。 不得不承認,一些企業家存在著“先天不足、後天失調”的問題。他們中的一些人可能更多地相信,把企業做大做强是硬道理,爲此可以不擇手段;還可能相信,只要企業足够强大,就可以一俊遮百醜,公衆就會忽略他們的失德行爲,會照樣把他們捧爲英雄,同時也可以換來地方政府的特別照顧。 |
【 第1頁 第2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