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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沐:“融合治理”為和平統一創造新空間 | |
http://www.CRNTT.com 2022-10-01 00:04:21 |
束沐接續分析,《台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白皮書首次就統一後台灣對外聯繫以及以及台灣同胞參與國際活動等問題提出展望,並對近年來美西方外部勢力助台拓展所謂“國際空間”以及民進黨當局在國際上竭力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進行了全面深入的揭批。這就意味著,統一後台灣的國際空間不應該也不可能是現有台灣地區及其當局“國際空間”的繼承和延續。基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根本要求,台灣現有“國際空間”在統一後必須從以下四個方向重構:一是經濟體、關稅區以及文體協會身份可以保留;二是駐外政治機構及政治性身份須撤銷;三是作為中國代表團成員參與主權性質國際組織可以妥善安排;四是台灣居民原享有的國際旅行權利可以保留。 他認為,“一國”與“兩制”之間的辯證關係,本質上就是空間理論的經典命題,空間理論的本質是關於“界線”的學說,亦即“接受什麼、拒絕什麼”或“容納什麼、排斥什麼”的學說。因此,對於國家統一後的“兩制台灣方案”而言,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就是規制“台灣方案”的三條明晰界線,也是底線。至於在底線之上、界線之內,台灣同胞在統一後可以擁有什麼樣的發展空間呢?他說,《台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白皮書做了初步展望,建議還需結合島內政治、經濟、民生實際提出更具體、更有吸引力的制度和政策。 束沐表示,經過近十年實踐,兩岸融合發展已經成為銜接“和平發展”與“和平統一”之間的重大理論概念。未來十年,只要兩岸關係維持和統大勢,雙方應探索構建“融合治理”概念,作為銜接經濟社會層次的“融合發展”與政治制度層次的“完全統一”之間的理論框架與實踐規劃。“重頭戲”是建設“兩岸治理融合示範區”作為“兩制台灣方案實驗區”,這將為兩岸和平統一進程帶來革命性變化: 一是建構了新的空間。“兩岸治理融合示範區”在兩岸各自“治理空間”之間創造出一個“重叠空間”,進行局部性、可控性的治理融合實驗。以“兩制港澳模式”為參照,深圳前海、珠海橫琴、廣州南沙已經具有“重叠空間”的治理融合實驗區性質,建議以“兩門兩馬”為試點。二是創造了新的紅利。統一後台灣民眾享有的政治參與空間、經濟發展空間在“兩岸治理融合示範區”內先行先試,同樣台灣社會制度和治理中的有益元素及政策,也可以適用於示範區內的大陸居民。三是設計了新的程序。傳統慣性思維認知下兩岸統一進程往往是雙方協商談判後達成共識逐步推進,而“治理融合示範區”思維下,經由廣泛深入的民主協商,台灣各縣市可以逐個加入,治理融合示範區的範圍逐步擴展,最終覆蓋台灣本島全境,此乃真正“水到渠成”的統一路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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