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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毅夫:閩、台兩地“假作神語”的故事

http://www.CRNTT.com   2022-03-16 00:04:00  


汪毅夫(來源:中評社資料圖)
  中評社北京3月16日電(作者 汪毅夫)福建泉州通淮關岳廟右側之三義廟左壁有碑,其文曰:“雲游到此,特有數言傳布人間,速進紙筆來。吾乃大漢關雲長也,奉玉皇命巡察人間善惡。雲游到此,適見汝輩戲演吾像,以供笑樂,不忍不教而誅。夫演戲祀神,將以敬神也。敬神而轉以慢神,於心何安?吾居天闕,掌天曹,位列奎纏之舍,職分掛籍之司。眼見世人圖予像、塑予形、朝朝崇祀,亦可謂知有禮者矣。然至酬願供神,演唱之間每以予形為戲侮,不敬之罪,稍知禮義者忍為之乎?劇本多矣,何必戲演吾舊事。吾本日特來附乩,汝輩可以傳布世人,互相勸戒,切勿以敬予者時而戲侮及餘也。信予言者,積善獲福無疆;慢予言者,侮辱必遭天譴。速將吾諭言,貼文衡殿通曉。/嘉慶二十一年歲丙子六月初七日下午,台郡宮後街鼎行演唱梨園,摘三國臨江會一節。行中聖像前爐光發越,不知覺悟。已而台上假托聖貌之人突然躍舞,就手中所執木劍亂砍裝魯子敬者。如真欲殺聲勢,隨即顛僕,莫知其身,口授此語,令書以示。伏思,聖言本不可侮,況聖像乎?爰敬錄之,以昭神赫,以示世人。彰化生員林光夏熏沐 書。/嘉慶貳拾有肆年歲次己卯捌月拾伍日 泉郡下民奉命擇 立。”這個石刻本的神明故事,乃於清嘉慶二十一年(1815)六月初七日發生在台南宮後街鼎行,最初以手寫本張貼於“台郡”文衡殿;三年後,嘉慶二十四年(1819)八月十五日,“泉郡下民”將這故事泐石立碑於泉州通淮關岳廟。於是,從“台郡”到“泉郡”、從手寫本到石刻本,該神明故事的泉州石刻本留存至今已有200餘年矣。

  該泉州石刻本的神明故事,襲用的是“假作神語”的套路。福建漳浦縣盤陀鎮東林村東林廟右側,有《山西夫子乾隆壬寅顯乩指示祗適》碑。碑文記的是故事是:“乾隆壬寅”(1782年),東林廟主神“開漳聖王”為保全廟之“龍運”,“肅請山西夫子(按,即關聖帝君)共襄此事,多蒙夫子聿來胥宇,丕稱龍運有傷”,令民不得開井築墻傷廟之“龍運”。“開漳聖王”發表“聖諭”,傳達“山西夫子”的“指示”,東林廟主事者於“乾隆歲次乙巳(1785)季夏吉旦立石“以記。顯然,這是一個石刻本的、雙重的“假作神語”的神明故事。至於“假作神語”的說法和做法,清代道、咸年間任分巡台灣兵備道的徐宗幹(1848—1854在任),在其《壬癸後記》裡有很生動的描述:“壬子(按,清咸豐壬子即1852年)三月二十三日為天後神誕。前期,台人循舊俗,迎嘉邑(按,台灣嘉義縣)北廟中祖像至郡城廟供奉,并巡歷城廂內外而回。焚香迎送者日千、萬計。歷年或來、或否。‘來則年豐民安’,販賈藉此生,而為此語也。前任或密囑住持蔔筊,假作神語,以為不來。愚民信之,省財省力,地方不至生事,洵為善政。然祈報出於至誠,借以贍小民之貿易者,亦未可張而不弛,且迎神期內,從未滋事,故聽之。十五日,同鎮軍謁廟,男婦蜂屯蟻聚,欲進門非天後神轎夫執木板辟易之不得前。偶微服夜巡,自宵達旦,用朱書‘我護善良,進香須做好人,求我不能饒你惡’雲雲,簡明告諭;并大書‘販運洋土,船破人亡’八字於殿前,乘其怵惕之心以道之。神道設教,或可格
其一二耳。”

  附帶言之,近年時或有台灣政界人物稱神明托夢“要我出來選舉”的事。他或許真的做夢、或許“假作神語”也。

  (作者系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講座教授、全國台灣研究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