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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深度專訪:陳建強分析在香港從政底線

http://www.CRNTT.com   2016-07-21 00:07:45  


 
  中評社記者:聲明中強調,鼓吹及推動“港獨”的參選者會令有效提名資格成疑,如何看待這一新安排,釋放出什麼信號?

  陳建強:簽署確認書是選管會依法作出本屆立法會選舉的選舉安排,所有參選者都有義務和責任去依法完成整個報名登記程序,若個別候選人未能填寫和呈交全部必須文件,令其參選登記工作未完備,被質疑或否決其提名資格,理所當然。

  參選立法會的提名表格中,原本已有一項聲明,指“本人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新要求只是就擁護《基本法》內的三項條文進行簽署確認,本身並沒有超越原有聲明的規範,或加重原來的責任;亦看不到有任何違反《基本法》、超越《基本法》、與《基本法》有抵觸,或不合法的地方。

  有指有關“排除港獨條款”是要對“港獨”份子“落閘”,本人絕對認同有這個必要。因為無論從維護“一國兩制”還是“真‧港人”的切身利益來說,新一屆立法會選舉必須確保依法而行,確保所有參選人都嚴格遵循和擁護“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有關規定。不能簡單說是“落閘”,而是要阻截“港獨”份子混水摸魚、滲透破壞。

  參選是為了當選,所以從提交提名表格開始,直到確認當選,參選、候選、勝選,都是整個選舉的不同階段,期間都屬“准當選人”身份,因而須以統一標準去期許和規範,不再是參選者一套、當選者又一套,做成不必要的混亂。

  立法會是特區管治架構的重要組成部分,立法會的一切權力和責任均來自《基本法》的有關規定,立法會豈能無條件、無防範地向哪些公然反對中央、抗拒特區政府管治、鼓吹“港獨”的人士“大開中門”?這是維繫香港憲制地位的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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