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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庫雜誌:如何對抗“台獨”修正主義史觀

http://www.CRNTT.com   2015-11-01 00:04:23  


 
  李登輝的言論在台灣內部引起了激烈的反彈。馬英九痛批“李登輝當過十二年“中華民國總統”,竟然說出出賣台灣,羞辱人民,作賤自己的媚日言論”,他呼吁李登輝把話收回,並向台灣人鄭重道歉。

  任何稍有常識的人都不難看出:李登輝的說法完全違背了歷史事實。李登輝這樣說,有他一貫的用意,他當然不會道歉,也不會把話收回。因此我們有必要根據歷史事實,仔細駁斥李登輝的論點,並析論他說這些話的用意。

  《亞細亞的孤兒》

  從中日甲午戰爭結束,日本從滿清政府取得台灣統治權後,便認為台灣的土地及人民皆屬“日清戰役”的戰利品,土地為日本國的一部分,但人民則有區別。台灣人就是台灣人,不是日本人。在施政方面也有很清楚的區別。在台灣,日人自稱為“內地人”適用日本的“內地法”;台灣人為“本島人”,必須遵守總督的行政命令,亦即管控殖民地的“外地法”;在人民的權利與義務方面都有差別的規定。

  日本人認為當兵是日本男兒的“本望”(願望),能夠光宗耀祖,非日本人不可當“日本兵”。殖民地的台灣人不是日本人,所以不必當兵。1937年“支那事變”以後,日本人開始推廣皇民化運動,在鄉間各地的公學校(“日支事變”後改成“國民學校”)組織“青年團”,由校長任團長,當過兵的老師任教官,每隔幾天就召集十五歲至二十歲的男女青年,實施軍事訓練及精神教育,並誘導青年入伍當兵。

  二次大戰之初,台灣人仍沒有資格當“日本兵”,只能當“軍屬”或“軍夫”,到中國大陸華中、華南、華北各地,協助日軍作戰。“軍伕”必須身體強健,擔任炊事、衛生、搬運“兵站物品”等後勤工作。“軍屬”則大多為中學校畢業生,或高等部在學生,懂當地語言,擔任通譯、宣撫、或調查工作。

  吳濁流的名著《亞細亞的孤兒》主角胡太明曾經被徵召到廣州去當“軍屬”,日本軍官審問“抗日分子”時,他擔任翻譯工作。太明盡力想為囚犯脫罪,結果是不論青紅皂白,一律審問一遍,便宣判死刑。每當他替那些愛國青年翻譯時,內心便感到痛苦至極。他們視死如歸的精神,讓太明感到激烈震撼,良心也受到極大譴責。有一次,他目睹日本劊子手以軍刀砍殺十八名救國義勇軍的“抗日分子”,終於精神崩潰,而被遣送回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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