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台灣論衡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尹寶虎:中華道德傳統構成兩岸共有精神家園

http://www.CRNTT.com   2015-08-22 00:43:00  


中國法學學術交流中心主任、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秘書長尹寶虎(中評社 王永雪攝)
  中評社南京8月22日電(記者 王永雪)中國法學學術交流中心主任、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秘書長尹寶虎在第四屆兩岸和平發展法學論壇上表示,兩岸雖然兩岸社會制度不同,主導意識形態也有差異,但兩岸都主張傳承中華文化,中華傳統文化在兩岸政治、政策和制度層面都留下深深烙印。

  尹寶虎表示,無論在東方還是在西方,不存在沒有道德支持的法治。西方道德與其宗教倫理密切關聯。在東方社會,道德是法律的精神。事實上,道德是一種永恒的法律。無論在實體法還是在程序法意義上,道德都是法律的有機組成部分。道德並非純粹理想物,而是一種低成本的法律和制度設計。東方傳統道德對於發展現代市場、民主與法治具有重要而積極的意義。在當今的中國社會,走純粹法律制度主義的道路已經行不通。提倡社會主義德治與法治並舉可以克服純粹法律制度主義的不足,實現全新超越。為此,需要加強基礎道德的司法化建設,善用傳統道德語言,批判地繼承中華傳統法制精神和司法遺產。從兩岸關係來說,中華道德文化將超越兩岸制度差異,構成兩岸人民共有的精神家園。

  尹寶虎表示,當前,大陸道德失範已經到了較為嚴重的程度,各領域、各行業、各階層都一定程度上受到拜金主義、個人主義污染,道德底線不保,社會公德喪失,基礎道德出現嚴重危機,並由此導致制度扭曲、政策失效、法律虛設、社會矛盾激化。

  當前,中國大陸法律總體上存在過於粗略而需要進一步細致化、複雜化,但社會基礎道德喪失的情勢更為嚴重。有法不依有法制不健全的原因,更有缺乏道德支持的原因。尹寶虎認為,即便純粹出於法治建設的考慮,我們也應該將基礎道德置於更加重要的位置。在現階段,抓基礎道德建設比抓任何其他的立法、司法、執法改革更加有利於促進法治,重建基礎道德,實屬促進法治的當務之急。基礎道德建設與法制改革並無衝突,完全可以並行不悖。
 


【 第1頁 第2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