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 |
美國富豪捐款是在下“逃稅棋”? | |
http://www.CRNTT.com 2015-03-30 11:22:08 |
對超級富豪捐款動機的質疑一直存在 美國的超級富豪捐款從來都不是什麼新鮮事,早在2008年,比爾·蓋茨卸任微軟CEO時,就宣布他會將自己的580億美元財產全數捐給名下的慈善基金,2010年,股神沃倫·巴菲特和蓋茨共同發起“捐贈誓言”活動,號召億萬富翁生前或去世後至少用自己一半的財富來做慈善,也有上百位億萬富豪響應。 但是這些富豪在收獲讚美的同時,也遭受著質疑,那就是他們是否是真心慈善。有不少人指出,美國的遺產稅採用累進稅制,資產越龐大,子女繼承遺產時就要繳納更多的遺產稅。除了遺產稅,繼承人還要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按照目前的稅率,這些億萬富豪一半左右的財富被國家徵收是難免的。 更讓富豪們頭疼的是,美國稅法規定,遺產受益人在繼承遺產前,要先交納遺產稅,然後才能辦理遺產手續。這意味著這些富豪要向把遺產留給子女,還要給子女留夠繳納遺產稅的錢。這意味著這些富豪要想把遺產留給子女,還要給子女留夠繳納遺產稅的錢。如果富豪把股票變現還需要交稅,這樣財富損失太大。而把資產轉贈給一個自己建立的基金會,這部分資產不僅可以免稅,還可以由自己控制。子女可以享受,自己還能落得一個慈善家的美名,這是富豪們“最好”的選擇。換句話說,這些人認為,富豪們做法被認為只是出於私利,並不值得讚美。 還有人指出,很多慈善基金會更注重投資經營,而忽視了慈善事業本身。美國《福布斯》雜誌曾有報道,定位於社會慈善公益活動的蓋茨基金會,在2003年以268億美元的資本獲得了高達39億美元的投資回報,利潤率高達15%左右,這比許多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利潤率還要高。而蓋茨基金會每年只要將總資產的5%用於慈善項目就可以免稅,這與它所宣稱的促進健康、安居和社會福利問題等目標相抵觸。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