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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收入分配應在二次分配階段著力

http://www.CRNTT.com   2014-08-14 09:01:18  


 
  財政支出結構調整是短期收入分配改革的抓手

  文章認為,應以財政支出結構調整作為短期內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抓手。

  發達國家經驗展示,以調節收入分配的效果來衡量,稅制改革的作用不及財政支出手段明顯,一些有調節收入分配功能的稅制對於經濟增長還有負面作用。因此,財政支出結構調整,應當成為中國短期內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抓手。

  針對中國經濟建設性支出規模過高、社會福利性支出比重偏低的狀況,應加強向居民部門的轉移性支出和民生性支出(如社會保障、醫療、教育等方面的投入)。應在總體上逐步壓縮經濟建設性支出規模,同時要強化其“利貧”特性。

  充分發揮社會保險改善收入分配的功能。首先是進一步擴大各類職工、居民社會保險的覆蓋面。其次是改善制度設計,在以工薪收入為稅基的籌資方式基礎上,探索尋求以增值稅等為支撐的養老保險廣稅基籌資方式。最後是提高醫療保險籌資水平,優化支付方式,降低醫療費用增速,逐步提高公共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高貧困農村地區醫療服務的可及性和可得性。

  增強社會救助和福利事業拉高補低的功能。首先是要加強部門協調,避免各項制度政出多門帶來的交叉重叠所造成的資源浪費,也防止低保對象獲得過多收益對邊緣群體造成的不公。其次是要逐步通過政府補貼的方式,將有勞動能力的救助對象納入到社會保險體系中,充分發揮社會保障體系的整體保障功能。最後是豐富並優化人力資本投資型社會福利項目。

  在推進稅費綜合改革的基礎上調整稅負結構。逐步清理歸並各類具有流轉稅性質的附加和基金項目,大幅降低非稅收入在全口徑收入中的比重。在增值稅“擴圍”改革的同時,適當調低食品、日常生活用品等在中低收入居民消費中比重較大商品的增值稅率,降低增值稅總體負擔。同時,適度擴大消費稅對奢侈品等高檔消費品的徵收範圍。

  當前應注重以個人所得稅和房產稅為抓手提高直接稅比重。特別是在加快立法的基礎上,應抓住時機在全國全面推廣差異化房產稅制,即為突出房產稅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僅對一定限額以上的住房面積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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