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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需要文學獎嗎? | |
http://www.CRNTT.com 2014-07-08 14:22:20 |
“中國現在是一個談獎色變的時代。”上海文藝出版社副總編魏心宏說,在他看來,國內的文學獎確實存在種種問題。首先一個最大的共同問題就是 “評選者的身份”問題—人們最關注的茅盾獎和魯迅獎,主辦單位都是中國作協。“作協是作家組織,怎麼能評作家的東西,這不是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嗎?”其次則是評選機制中各種不完善處。 平心而論,文學評獎一直是世界性難題,諾貝爾文學獎也常被批得體無完膚。最經典是1901年首屆諾貝爾文學獎頒給了法國詩人蘇利·普呂多姆,而不是尚在人世的列夫·托爾斯泰。1910年托翁逝世,不管瑞典皇家文學院如何為自己的立場辯護,“錯失托爾斯泰”在世人眼中已成為諾獎無法抹去的“污點”。 然而,無論人們對諾獎的意識形態和審美傾向如何詬病,爭議的都只是評選結果本身而不是評選的機制與過程。 要知道,中國本來就處於一個特殊的社會階段:公信力缺失,人們對體制下的公平心存質疑。這個時候,一個獎項出現諸如“跑獎”,甚至涉及官僚問題,這些瑕疵足將其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打落深淵。 ■ 文學獎到底有沒有意義? 中國到底需不需要文學獎?這個問題本身就很吊詭。或許改成“文學獎因何重要”就好回答多了。 關於一位作家是否應該努力獲得文學獎的認可,爭議頗多。很多人都對1964年這個故事印象深刻:當年諾貝爾文學獎決定頒給法國存在主義大師薩特,他竟拒絕受獎,在他看來,“榮譽是一些人給另一些人的”,他不認為誰有資格給他頒發獎項。然而,更多成為諾獎遺珠的作家卻不具有薩特的自傲姿態,據說,生前已經擁有極高文學成就的約翰·厄普代克與諾曼·梅勒直至臨死,還在為未獲諾獎而鬱鬱寡歡。 按說,約翰·厄普代克的憂傷實在是不值得的。以後現代主義為首的文化哲學一直在試圖打破工業時代後人類文化史上盛極一時的普同化的理性審美,以致近幾十年西方文學理論正呈現出一種多元化和雜亂的特征。在這樣的背景下,誰都無法找到一把可以代表全球主流意識形態的文學審美標尺,諾貝爾文學獎評選結果不斷引起爭議就不足為奇了,有刻薄者甚至譏諷其“不過是瑞典文學院幾位院士的一廂情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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