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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委會背景下的中國能源安全戰略 | |
http://www.CRNTT.com 2014-02-16 09:17:12 |
政策建議 文章指出,中華民族正處於為實現中國夢而奮發有為的歷史復興時期,能源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動力將會發揮更大作用。新時期,更應該立足中國實際,充分利用和整合這些機制,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有針對性地發揮合力作用。 (一)建立穩定、常態國家能源安全咨詢、規劃和決策協調機構 能源安全工作是一個系統性的工作,它包含了國內能源發展戰略,國際能源外交戰略,國際能源多邊合作,國際能源通道建設,國際能源治理機制參與等許多方面的內容,涉及能源、外交、經貿、金融、交通、軍事等各個部門的工作,牽涉到不同行業、企業和區域的利益,亟須對重大形勢進行研判、對重大戰略進行規劃、對重大政策進行分析、對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對重大威脅進行預演。沒有一個強有力的、相對獨立的協調機構,這些工作很難達到預期目的。 建議在國家安全委員會下設立能源安全委員會,整合資源,成立常設機構。建立戰略和政策研究機制,負責政策咨詢和規劃;建立聯席會議協調機制,負責重大政策協調;建立政策跟蹤和評估機制,負責政策後續修改和完善;建立外交綜合統籌機制,負責統籌能源外交目標。 (二)可從戰略和政策研究機制著手,逐步建立有效網狀體系 能源安全戰略和政策研究機制需要廣泛的網絡智力支持體系,包括信息體系,研究體系,決策建議體系和政策反饋體系。 可以考慮先建立獨立能源安全信息的采集、梳理和研究機構,負責牽頭工作,並逐步和相關機構建立固定的聯繫,形成采集、報送、交流機制。即時對信息、研究成果、政策建議和政策反饋予以收集分析。 在此基礎上可不斷擴大範圍,利用現有平台,布局不同的信息收集點,特別是對國際能源安全信息的采集和跟蹤,可以各種方式展開。 最終應該形成一個以服務於能源安全戰略決策為目標,涵蓋部門、行業、企業,覆蓋主要能源地緣政治參與者的網狀信息體系。 (三)合理厘定人員結構,形成有效決策體系 國家能源安全委員會在國家安全委員會下開展工作,整個人員體系可以分為政策決策層、政策研究層和政策評估層三類。 政策決策層由涉及能源安全方方面面的部門主管組成,負責對各種政策建議方案進行最終的評定和完善,定期召開能源安全決策會議,形成對重大問題的最終決策意見。 政策研究層由專業從事能源戰略、能源經濟、能源政治、能源技術等方面的政策研究人員組成,既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各類研究成果,又對專題問題進行深入研究,提出可行性方案和決策依據。 政策評估層面應該由廣泛的從事綜合性工作或一線具體工作的人員組成,可以採用人員輪流機制,對政策效果進行評估,及時提出改進意見。 (四)抓緊確定中國能源安全體系重大戰略目標的實現路徑 應對新挑戰,必須首先確定中國能源安全體系的各項重大戰略目標。能源安全體系包括高效合理的能源利用體系、安全穩定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及時靈活的能源預警與應急響應體系、複合多元的世界能源資源開發利用協同保障體系。其核心目標是,全面提升持續穩定的能源供應能力、合理需求調控能力、風險規避與應對能力、國際能源市場影響能力。 為達此目標,需要完善國家能源發展戰略與能源外交戰略,深化能源管理體制改革,健全能源安全保障機制;推動能源生產方式的變革,優化能源消費結構,實行能源消費總量與強度的“雙控制”;加強國際能源合作,打造符合現代化、國際化要求的能源發展與能源外交人才隊伍。 現在緊迫的任務是要盡快為上述任務謀劃切實可行的路徑。首先要對以前的能源安全政策進行評估,需調整的要調整,該重來的應重來;其次要從戰略高度對中國能源安全所處的新階段,出現的新問題,面臨的新挑戰進行分析,勾畫出符合實際的未來20年能源安全情景;在此基礎上確定能源安全各個領域目標的實現路徑,提出中、長期實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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