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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偶錯位”背後的中國現實

http://www.CRNTT.com   2013-12-20 12:15:27  


 
婚戀意識形態化

  百合網是一家自稱以都市白領為主要服務對象的商業機構,提供“心靈匹配,成就幸福婚姻”婚戀服務模式。調查所採用的互聯網數據也主要來源於這家網站。很明顯,調查以城市、年輕、單身、中產階級、異性戀人群的戀愛和婚姻觀念為主要研究對象(調查發起人王治國表示:調查對象年齡覆蓋19-61歲之間,平均年齡為30.77歲,其中25-34歲的占48.2%)。從媒體披露的信息看,這份有關“中國人”的報告,並不涉及中老年、離異、異性戀以外性取向和另類家庭形式等相對邊緣群體的狀況。報告更明顯的局限在於,所謂“婚戀狀況”調查,更多描繪的是受訪者的觀念,也就是他/她們心目中對配偶和伴侶關係的“理想型”。而在現實中,個人的婚戀選擇牽扯到許多複雜的附帶因素,有時甚至並不主要由“觀念”決定。

  但就報告所針對婚戀市場上的“主流人群”而言,調查結果仍反映了社會轉型期婚姻、家庭、戀愛、擇偶等中國當代“婚戀意識形態”所呈現的一些問題和變化,值得關注和分析。應當指出的是,由此引發的反思,不僅是就調查結果而言,也應當針對這份調查本身所持的種種愛情假設和性別迷思做一番辨析。

  在有關此份報告的解讀中,主要的聚焦點有兩個。一是所謂單身男女的“擇偶錯位”,二是80後年輕人觀念上日漸“回歸傳統”。

“剩女”問題背後的畸形問題

  所謂“擇偶錯位”,是指單身男女在擇偶過程中的期望目標同現實狀況之間存在差距。有意見認為,這是單身男女婚戀擇偶中的主要障礙。比如,調查顯示有59.9%的男性和62.4%的女性都認為女性最佳的結婚年齡在25-27歲,但約三成男性希望找20-24歲的女性。同時,仍有約兩成女性認為自己的“黃金年齡”在28-30歲。而事實上,對於這些超過27歲的所謂“剩女”,只有不到8%的男性選擇其為理想的結婚對象。

  換言之,92%的男性集體判決的結果是,判斷何為“剩女”的標準是年齡,具體來說,27歲這個年齡線。與此相對,超過70%的女性認為,男性應有房才能結婚,而只有48.2%的男性認為自己需要有房才能結婚。近22個百分點的差異標識出了“剩男”的標準,即男方的經濟實力。新華社記者援引社會學家李銀河的觀點,認為“女性普遍存在弱者心理,覺得男方購房理所應當,這是典型的封建觀念,與現代社會所倡導的女性獨立的精神不符”。

  應當承認,傳統上“男強女弱”的性別角色區分依然是支撐男女(或剩男剩女)擇偶意向的強勢觀念。但我不太認同李銀河教授的地方在於,所謂現代社會中女性的獨立精神,應當以男女平等的一系列制度性保障作為配套,而不應看成孤立的個人選擇。這種制度保障不僅要體現於法律條文中,也要體現在職場升遷、薪酬福利,以及女性觀點在決策層面能發揮決定性作用這些日常實踐中。調查發起者認為,報告反映出當下婚事中不少女性將婚姻視為一種社會保障,好像女性是婚戀市場上一個特別“勢利”的性別,卻忽略了性別平等之路尚崎嶇、健全社會保障之夢尚遙遠的中國現實。

  與此相對照,在性別平等程度高、福利制度較好的地方,以挪威為例,在30-35歲年齡段,未婚女性比已婚女性的數量大得多。其原因一方面是婚姻觀念發生變化,相愛男女不一定進入婚姻,另一方面,普遍福利的實施使得單身女性有能力應付一切,把更多時間和精力投入學習和職業發展,也就不存在所謂27歲就成“剩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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