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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分配失衡 促進公平正義

http://www.CRNTT.com   2013-11-06 08:30:05  


  中評社北京11月6日訊/遏制收入差距和貧富分化趨勢持續惡化,應該是深化改革的核心目標之一。它關係到經濟結構調整和可持續發展,關係到普通百姓的基本生活保障,更關係到國家的長治久安。

  第一財經日報發表中國農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向鬆祚文章分析,中國收入分配嚴重失衡有三個重要特征。其一,從宏觀角度看,收入分配嚴重失衡體現為政府收入占GDP之比例持續上升,居民個人可支配收入占GDP之比例持續下降。

  其二,從老百姓收入結構看,收入分配失衡體現為收入分配差距急劇擴大。無論是基尼系數測算,還是其他各種抽樣調查和直觀觀察結果,皆表明收入差距擴大和貧富分化加劇是不爭事實,亦是老百姓強烈不滿的首要問題。

  其三,如果收入差距擴大和貧富分化加劇是源自合法收入增長,則不太會引起全社會普遍的強烈不滿。造成中國收入不公和貧富分化日益惡化的直接原因,是各種非法和灰色收入快速增長,包括各種腐敗、以權謀私、錢權交易、低價變賣或侵吞國有資產等等,讓少數特權分子轉眼牟取巨額利益。壟斷特權、資產泡沫、不公正競爭,亦是收入差距和貧富分化的重要原因。如此造成的收入差距和貧富分化,老百姓意見最大,抱怨最多。須知老百姓並非天生仇富,更不是不加區別地盲目仇富。

  綜合分析統計數據,自1990年代以來,在國民可支配收入構成中,企業和政府部門收入總體占比呈上升趨勢,家庭和個人收入占比總體呈下降趨勢。截至2012年年底,企業部門收入占國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21.5%,比1992年上升9.8個百分點;政府部門收入占國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18.2%,比90年代以來的低點(2000年為14.7%)上升3.5個百分點;住戶部門收入占國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60.3%,比1992年下降8.0個百分點。

  根據GDP收入法估算,初次分配里,中國居民薪酬收入占GDP之比重,1995~2007年期間一直呈下降趨勢,從1995年的53.16%下降到39.74%,其中2004~2007年期間,從46.14%下降到39.74%。2007~2008年略有好轉,上升到46.62%。然而,2009~2011年期間,居民薪酬收入占比又從46.62%下降到44.94%。

  再分配之後,中國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之比從2002年的65%下降到2008年的57%,下降8個百分點,最近幾年仍維持持續下降態勢,目前占比大約為51%。政府收入占比則從17.52%上升到21.28%,上升近4個百分點。企業收入占比維持較快增長,增長9個百分點,占比從18%上升到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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