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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特勒:模仿者的禁區 | |
http://www.CRNTT.com 2013-10-12 10:03:49 |
納粹禮是對希特勒個人崇拜的具體化,被戰後德國明令禁止 在納粹極權統治時代,希特勒利用其口才及一系列專門為其打造的文宣活動,成功塑造了其絕對領袖權威形象,而當時民眾盛行的以納粹舉手禮表達忠於元首的問候方式,則被視為對其個人崇拜的具體化,成為納粹主義的象徵。戰爭結束後,該手勢即被德國聯邦刑法所明令禁止。 歐洲多國立法禁止頌揚納粹思想,禁用納粹禮等相關元素 戰後,為防歷史重演,歐洲多國立法嚴厲禁止任何公開否認、美化、頌揚及為納粹辯護等行為。根據奧地利頒布的《禁止納粹法》、《制服禁止法》及《徽章禁止法》等法,任何涉及納粹的違法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制裁,包括行納粹禮、使用納粹標誌等行為,嚴重者可判處5至10年,甚至20年最高有期徒刑。制定類似法律的還有德國、比利時、法國等11個國家。 德國刑法認定公開為希特勒辯護可處3年以下徒刑 為深刻反省納粹德國所犯下的反人類罪行,德國立法禁止任何納粹黨的複辟,將苗頭扼殺在萌芽狀態。刑法第130條規定,公開替希特勒辯護,頌揚納粹暴政將被斷定是對犧牲者尊嚴的侵犯,可被處以3年以下徒刑。而任何可能會隱射希特勒的元素,包括“向希特勒致敬”的字母縮寫等都被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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