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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土地財政”改革方案初探 | |
http://www.CRNTT.com 2013-06-18 08:21:03 |
“土地財政依賴”模式不可持續 文章指出,近兩年越來越多的事實表明,中國的“土地財政依賴”模式已經難以持續,“土地財政”轉型面臨重要拐點。地方政府的債務風險不斷攀升。根據穆迪報告,中國地方債務餘額已經達到12萬億左右。但是另一方面,以地方政府為主導的城鎮化戰略提速也給地方政府帶來了非常大的財政壓力。據相關測算,“十二五”期間城鎮化催生的地方政府公共投資規模將達30萬億元,根據2013年預算草案報告,2013年地方財政收入合計11.5427萬億元,地方財政支出總量為11.8927萬億元,地方財政收支差額達到3500億元。特別是2010年以來,隨著中央一系列房地產調控政策的“落地”以及土地拆遷成本的大幅上升,土地出讓收入不斷減少導致與土地相關的地方財政收入持續下降。在地方政府財力有限的情況下,如此巨額的投資資金從何而來一直是一個大難題。 轉型須通盤考慮 文章認為,中國“土地財政”的轉型不能畢其功於一役,其相關領域的改革必須進行頂層設計和通盤考慮: 首先,“土地財政”應逐步擺脫土地所有權的束縛。一是逐步剝離地方政府的土地經營管理職能,探索由國有土地資產管理公司代表政府經營,政府退出土地經營而做好土地微觀規劃管制與土地市場的宏觀調控。二是規劃區內經營性國有土地由國有土地資產管理公司經營管理,公益用地由政府按照市場價格進行征購。此外,集體土地在規劃許可的情況下可以直接入市分享農地增值收益。 其次,改革現有中央地方財稅體制,建立財政收支平衡制度。一是必須實現財源結構的合理化和實現財政分配的結構合理化,才能保證財政收支平衡。二是要擴大稅基,建立獨立穩定的地方稅體系。當前,提高中國房產稅總收入的一個重要前提,就是要盡量拓寬中國房產稅的稅基,確立明確的徵稅依據和靈活的徵稅體制。這種拓寬並不是盲目加重房產稅的徵稅負擔,而是在具體開發徵稅對象能力的基礎上做出逐步調整。短期內完善以營業稅為主體稅種的地方稅體系;長期看應建立以物業稅為主體稅種,以營業稅、房地產稅、資源稅和環境保護稅為輔助稅種,以企業所得稅為共享稅種的地方稅體系。 再次,構建土地受讓金管理和儲備制度。可由土地儲備機構、地方財政局、稅務局及資產經營公司設置財政專戶,保證收入及時納入管理和儲備機制內,其他部門不得私設賬戶。在此基礎上,以實現財政支出責任配置與財政收入籌集能力相適應為目標,建立完善土地徵收績效評價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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